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深水桋食店被罚暂停营业
***********

  深水桋一间食店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店铺名为「新金和记海鲜菜馆」,位於九江街140至142号A及B铺,由今日(九月二日)至九月十五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分别於今年三月及七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五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於去年六月及八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八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店铺於去年十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2010年9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5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