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五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

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八月三十日)代十六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五名雇主追讨约60,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五名与讼人,分别为NETsolutions Asia Limited前称Orchard Software (HK) Limited、特思数码制作有限公司、李盛前经营Pure前称I Do、港威清洁有限公司及环球卫电视有限公司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向积金局分别支付40,629.86元、8,963.52元、7,350元、1,609.44元及1,450元。有关款项为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各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222元、135元、109元、40元及115元。



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