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及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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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宣布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及成员。
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陈茂波为法律援助服务局的主席,以及蔡惠琴、李嘉莲、狄朗尼、洪为民、熊运信、林家礼博士及黄吴洁华为法律援助服务局的成员。
行政长官同时委任了梁伟权为法律援助服务局成员。
所有任期由二○一○年九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法律援助署署长是法律援助服务局的当然成员。
法律援助服务局负责监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的管理,并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见。
完
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