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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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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兴联合建筑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规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八月十九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罚款五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去年十一月十日於屯门的一个建筑地盘内发生的致命意外。当一捆钢筋被起重机吊运时,其中一枝钢筋堕下,一名工人被击中,其后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规例》第7J(1)(b)条规定,拥有人须确保将被起重机械升起或降下的负荷物的每一部分均充分地稳固。拥有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



2010年8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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