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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香港电台顾问委员会成员及公布《香港电台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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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十三日)宣布委任由跨界别人士组成的香港电台(港台)顾问委员会成员,并公布有关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的运作的《香港电台约章》。

  顾问委员会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包括一名由非政府人员出任的主席、九名非官方成员和一名当然成员(即广播处长)。委员会任期两年,由二○一○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黄嘉纯获委任为顾问委员会主席,他的职业是律师,曾出任香港律师会会长,并具有广泛的公共服务经验。委员会的非官方成员包括具备不同行业或专业知识的人士,分别来自传媒、科技、新闻、文化艺术、会计/财经及教育等界别,以及有服务小众或推动保障消费者权益经验的人士。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欢迎港台顾问委员会成员的任命。

  刘吴惠兰说:「顾问委员会主席拥有丰富的公共服务经验,其他成员亦具备不同专业知识和广泛代表性,我深信委员会将会向广播处长提供宝贵意见,以协助港台达致其公共目的及履行使命,为香港市民服务。」

  顾问委员会就有关港台服务的事宜向广播处长提供意见,包括编辑方针、节目标准、服务表现评估、服务改善、让公众参与广播等,亦会听取有关港台节目投诉的报告和公众意见调查报告。

  顾问委员会成员名单载於附件一。

  政府今日亦公布由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广播处长黄华麒和广播事务管理局主席何沛谦签署的《香港电台约章》。

  刘吴惠兰说:「政府十分重视港台的编辑自主,并在《约章》中明文确立。《约章》的签署为港台的运作奠定巩固基础,促进港台提升服务和履行作为公共广播机构的使命,并继续发展各项新服务,包括数码声音广播、数码地面电视及公众参与广播。」

  《约章》订明港台作为香港公共广播机构的目的及使命、它的身份、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顾问委员会的关系、主要工作范畴、提供服务的模式,以及广播事务管理局在规管港台节目内容方面的角色。

  政府为《约章》定稿时,已参考公众、港台员工、立法会议员及广播事务管理局的意见,并作出相应修订,包括在《约章》中清楚列明港台的编辑方针;订明广播处长作为港台的总编辑,将为港台作最终编辑决定;以及顾问委员会在执行其职能时,亦会恪守这些编辑方针。

  《约章》的中文译本载於附件二,亦可在港台网站(rthk.hk/about/)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网站(www.cedb.gov.hk/ctb/chi/psb/ref.htm)下载。



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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