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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就二○一○年七月底前各事项的审议结果作定期公布: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决定将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的公众谘询期延长一个月,直至二○一○年九月八日为止。
是次谘询工作自七月九日展开以来,广管局收到公众就有关申请所发表的各类意见及评论,部分人士要求延长谘询期,以便有更充裕的时间拟备意见书。鉴於收集公众意见和在合理时间内处理有关申请均同样重要,广管局认为将谘询期延长一个月较为适合。
关於上述申请的谘询公告,已上载广管局网页(www.hkba.hk)。公众可於二○一○年九月八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方式电邮至ba@tela.gov.hk;传真至2507 2219(非机密)/2598 5509(机密);或邮寄至广管局(地址:湾仔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三十九楼)。
广管局在六月和七月审议了三宗个案,涉及持牌人有否遵照业务守则当中关於节目及广告标准的规定:
(i) 一名公众人士投诉二○一○年二月十六日在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有线电视)有线第一台播放的 「宏康医学诊断集团」 电视广告。广管局已向有线电视发出劝喻,促请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准》(《电视广告守则》)的相关规定。
(ii) 一名公众人士投诉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在有线电视有线新闻台播放的「澳门新葡京酒店」电视广告。广管局向有线电视发出劝喻,促请严格遵守《电视广告守则》的相关规定。
(iii) 一名公众人士投诉二○一○年二月十三日在无电视翡翠台播放的电视节目「Citywalk鲤跃龙门迎新春」。广管局向无
发出强烈劝喻,促请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的相关规定。
上述个案的详情载於附录。
广管局亦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影视处处长)在二○一○年六月行使其获授权力,处理了124个个案(涉及583宗投诉),裁定其中7个个案(涉及7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76个个案(涉及502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41个个案(涉及74宗投诉)则不属《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的管辖范围。影视处处长於二○○九年六月至二○一○年六月期间每月处理的投诉数字见图一;二○一○年六月份各类被裁定为理据不足的投诉见图二;各类被裁定为轻微违规的投诉见图三。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完
2010年8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