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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今日(七月三十日)在香港举行第九次会议。专责小组决定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两地公众和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专责小组二○一○至二○一一年度合作计划包括:
*鼓励有产品内销的在粤港资企业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
*为两地企业举办知识产权研讨会、培训班和交流活动;以及
*为两地执法人员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活动。
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在记者会上表示,欢迎广东省允许有产品内销的在粤港资企业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安排,相信该措施有助香港企业提升商标价值和建立商誉,从而增强竞争力。
谢肃方说:「双方将合办知识资本管理培训课程,建立一支由政府官员、知识产权学界和中介机构组成的培训人员团队,协助广东省企业和在粤港资企业全面加强其管理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亦有出席记者会,并表示经过双方共同努力,粤港知识产权合作作为一项合作内容已纳入《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足见两地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亦标志粤港知识产权合作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双方代表在会议上亦回顾过去一年完成的项目,包括合办「内地专利法修改与实施」研讨会和「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发展」研讨会、涉外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与粤港企业专利信息运用培训班、知识产权业界交流活动,以及深入开展粤港两地「正版正货承诺」活动。
粤港双方亦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共同完成编撰《粤港澳知识产权简明手册》英文版,协助非华语人士认识三地的知识产权法制。
此外,粤港两地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继续紧密合作,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在完善粤港知识产权案件协作处理机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强情报交流和提升执法成效。
专责小组於二○○三年八月第六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后成立,旨在加强粤港两地在知识产权不同范畴的交流和合作,包括推广和教育、培训、执法、调查研究,以及资讯发布。
广东省代表团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率领,成员包括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版权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官员。香港代表团则由知识产权署署长带领,成员包括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香港海关的官员。
合作项目的摘要已上载知识产权署网页www.ipd.gov.hk。
完
2010年7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