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考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及二级管理参议主任职位人士紧记报考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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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於九月展开新一轮招聘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及二级管理参议主任的工作。
有关职位的申请者必须具备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即中文运用和英文运用)的二级或同等成绩,及能力倾向测试的及格成绩,以符合以上职位入职条件的有关部分。此外,申请人在基本法测试的表现亦会继续用作评核其整体表现的其中一个考虑因素。然而,该测试的成绩并不会影响其申请以上职位的资格。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将於十月二日及九日在香港举行。这项於香港举行的考试申请日期为七月三十日至八月十二日。
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区升学或居住的考生,上述考试亦会於十二月四日在北京及六个海外城市(即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悉尼)举行。这项於香港以外举行的考试的申请日期为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七日。
有意在二○一○至一一年度招聘中申请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管理参议主任职位,但在申请时尚未具备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同等成绩,又或希望应考基本法测试的人士,必须在上述适当的申请期内报考综合招聘考试及/或基本法测试。申请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管理参议主任职位的人士,将不会自动获邀参加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人亦只能选择在香港或香港以外七个城市(即北京及六个海外城市)的其中一个应考上述考试。
申请详情及网上申请系统,将於上述两段申请期内上载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至於二○一○至一一年度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管理参议主任职位的招聘详情,则於九月公布。
完
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