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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大会在今日(七月二十九日)的内务及运作会议上,讨论和总结二○○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发生的严重医疗事件。
大会成员知悉医管局自二○○七年十月一日开始实施严重医疗事件政策,并於二○一○年一月作出修订,藉此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对病人安全的关注,并以更公开透明的方式审核医护程序和病人服务质素。
医管局行政总裁苏利民指出,为拓阔医护人员识别医疗风险的范畴,医管局最近检讨和修订严重医疗事件政策,并决定加入一个新类别──重大风险事件的通报。
「重大风险事件」是指获医护人员及时察觉并能够及早纠正的事件,而这类幸未酿成错失的事件并没有对病人造成永久伤害或导致死亡,但却值得医护人员从中学习和注意。
苏利民说:「透过每两个月出版一次的《风险通报》,医管局各员工可以从中学习和汲取重要经验,同时,我们亦尽快地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力求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在今次报告涵盖的半年期间(二○○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医管局共接获公立医院通报二十宗严重医疗事件,以及由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间通报的二十二宗重大风险事件。
在严重医疗事件中,较常见的是手术或介入程序后在病人体内遗留仪器或其他物件,致令病人需再次进行手术或外科程序,这类个案共有十宗。其次为病人自杀,以及在手术或外科程序中混淆病人身份,这两类个案分别有五宗及三宗。
此外,有两宗是孕妇因产前高风险因素而导致分娩死亡的个案,医护人员虽尽力抢救但仍然无效。
至於二十二宗重大风险事件中,十五宗属於药物处理出错,另外七宗则涉及错误识别病人资料。
医护人员与公众人士可以透过以下网址www.ha.org.hk/report/sentinel_event参阅「医管局严重医疗事件及重大风险事件半年报告」(只有英文版)。
完
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