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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视察蓝田交通交汇处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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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出席汽车引擎空转(定额罚款)条例草案实地考察后,在蓝田公共交通交汇处与传媒的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环境局局长:正如法案委员会主席余若薇议员所说,我们今日到来是希望能够实地体察在停车熄匙的法案内一些特别处境。法案方面其实在香港讨论了很久,在前年即两年前已经作出了谘询,亦收集了很多意见。我们希望把法案提交立法会时,希望社会大众有一个共识,把这个停车而熄匙作为一个大家可以约定俗成,共同遵守的方法。

  但是我相信作出这个讨论由早前去到法案的阶段,大家都看到很多人都很渴望有一些合理、合情的豁免。这些包括了营运的情况,譬如是某一些车种,或是某一些交通情况,是否需要豁免呢?这方面在法案里是有的,所以你们可以看到当中,譬如是就大家所关心的的士、小巴等,我们都有一个用数量计算的方法作出一种豁免。

  但是具体的情况,在落到地下时,不同的地方,譬如我们今日去到红戛,在当地的路面环境中,有些因为是交通上的安排,未必是我们的法案要涵盖的地方,因此是无须停车熄匙的。但司机朋友们可能要提出来讲,就是因为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清晰地划分呢?这方面我相信我们在法案委员会是需要讨论的。

  另外,就是就的士、小巴这一类的汽车来说,是否需要在现有两架或是五架的豁免外,要做多一些?有人说,整个的士站都要豁免,甚至有人说整个行业的车种都要豁免,这方面是必须作出讨论的。因为我们在看不同的地点时,我们发觉有一些截然不同的声音。在路边的商户,在路边的行人,亦包括了一些医护界的朋友都说,其实在保障市民健康时,这些豁免是不可以无止境地扩张。

  所以我想,在立法会内我们政府与法案委员会希望有三个问题要处理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法案提出来,我们是否进行继续立法呢?这是市民大众整体要为自己出声的问题。当然在政府来说,经过谘询后,我们觉得这项停车熄匙法案应该用立法的形式做成一种约定俗成、互相尊重执行的方式。

  第二个问题来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合适的豁免是否应该进行呢?在原有的豁免外,譬如,最近我们提到在酷热天气下,我们提出了当日如果有任何一个时间发出酷热天气警告,到当天的晚上十二时,都不会再执行这项停车熄匙。这个方法是否足够呢?这项豁免在什么情况是合理呢?这方面应该作出讨论。又或者在我刚才所说的,不同的车种或是行业中,是否还有需要再扩大,譬如是的士,现时是五辆,大家认为是不足够的,是否真的要全香港所有的士站都需要豁免呢?我相信这方面要作出讨论的。

  第三个问题,就是这些豁免其实当我们把它汇集在一起时,人们不免会问,就是如有这么多豁免时,所做出来的法案与原先未有法案时是往前走了一步还是退后了一步?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我刚刚在这里看过巴士的情况,现时巴士埋站时不会开车引擎十分钟才给乘客上车的,因为在这里排队的乘客可能因为酷热、污浊空气等对他们有影响的。如果这时提出一些豁免是多於现时本身未有法案前所做的时候,这方面会否造成所谓背道而驰的情况呢?我想这是法案委员会都需要考虑的。

  我相信今日大家一起看过,我相信大家有一定了解,尤其是一些先前在法案委员会里提出担心的问题,我相信还有一些可以讨论的地方。

记者:如果有这么多豁免,立法是否要押后,因为要平衡这么多声音?

环境局局长:其实这一条法案本身并不属於一个非常复杂的法案,因为是很清晰就停车时在不同的交通情况下的处理。我想以往很多环保或是环境的法例,我们都有很多经验,就是在过程当中必然有很多修订。我记得有一位议员都提及过,环保的法案通常在中间修订比较多,这正正是因为大众都关心,但很多时当涉及不同界别的情况时,亦会有一些宽松的处理。

  我想在一个实事求是的方式下,我期望法案委员会可以及早与我们一起就这些大原则作出商讨。就我刚才所提出的那三个问题,以至具体的情况,看看是否可以达成一个共识。因为在法案委员会中,我们并不是用数票的方式,真的需要各个界别的议员汇聚到一个共识,才可以实行。否则的话,将来法案恢复二、三读时,可能会有很多不必要的争议。

  所以,我想今次我们出来去看不同地方时,亦正好给予不同地区的居民有机会看看,或是不同行业的人士可以反映他们的情况。这正正是这项法例需要的一个深入讨论。

  现时的情况较二○○八年我们做谘询时,其实我们看到有一些民意是逆转了的,譬如原先大家说豁免应该不能太多,我们看到现时就酷热天气方面,似乎在坊间已经有一个共识,但再去多少呢?我相信法案委员会都会继续聆听的。

记者:可否讲一讲在车厢諯的感觉?

环境局局长:我想香港的城市生活是大家都能感受到的,今日就算你不是与我们一起坐在车上,你都会感受到的,因为停车熄匙不单止是司机的问题,亦是每一位市民设身处地的问题。我相信大家都是戴不同的帽子,当你乘车时,你期望那一辆车是很凉快的你才上车;抑或是我们接受停车熄匙,我们可能在上车时温度未必会有那么低,但起码我们可以为了保障路边空气质素时,大家一起付出。所以我想在这一方面是需要社会共识。

记者:坐车后和坐车前,(感觉)有什么不同?之前觉得没有这么热,现在知道原来是这么热?

环境局局长:我相信绝大部分香港市民好像你我一样经常都会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这方面的感受是不会不知道的。问题是,在这种环境下,把法案调适至什么程度才能够满足大家不同的需要,而令到社会汇聚一个真真正正的共识。如果没有这个共识时,这条法案是举步维艰的。如果有了这个共识下,每一个人可能都会有一些互谅互让,会互相体谅和接受,我希望我们可以与法案委员会做好这方面工作。

  容许我说少许西湾(大浪西湾),好吗?我想藉这个机会讲一讲大浪西湾的个案。这个个案是大家市民心目中非常关心的,尤其是这个地方本身是香港一个优美、环境能够保持天然景致的一个地方。因此,政府对这件事是非常重视的。我今早与发展局的同事一起召开了一个跨部门会议,我们就大浪西湾这一幅土地将来的运用,我们希望透过一个发展的审批地区图的形式,把它纳入发展规划范围内。意思就是把这幅土地提供一个规划的框架,使到将来的发展能够受到一定的规管。这方面会有一些工作要做的,即是透过一个城规的过程,我们会与发展局一起去看看,如果有需要时,我们亦会看一看现时的保育政策中,有什么地方可以再做多一些。

  我们会在星期三立法会两个相关的委员会亦会召开一个联合会议,我们到时亦会详细再讨论这个问题。

记者:西湾那幅地已经被买了,这是私人地,可以怎样处理?
 
环境局局长:我刚才都讲过,西湾这个地方由於它的自然环境,以及它毗邻於我们的郊野公园,我们亦看到市民对於这个地方保育的关心,我们会考虑用发展规划的形式,把它纳入我们所谓的发展审批地区图中。这是用一个城规的方式去规限土地的应用,令到它将来有一些发展事项时,必须先向我们申请,或是符合发展规划的因素。这部分的工作,我们会即将展开,详细情况方面,因为我们需要与发展局的同事,以及渔护署的同事作出详细研究,我们希望在星期三时能够在立法会可以有多些资料提供给各位。

记者:(有关西湾的地权问题)

环境局局长:这与地权没有什么关系的。


(请同时参阅发言全文英文部分)



2010年7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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