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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专员要求八达通卡有限公司呈交由外聘审计师拟备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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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七月二十二日)宣布,金融管理专员已按照《银行业条例》第59(2)条向八达通卡有限公司(八达通卡公司)发出通知,规定八达通卡公司向金融管理专员呈交由该公司委任并获金融管理专员批准的外聘审计师拟备的报告。

  金管局发言人表示,金融管理专员是因应公众对八达通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八达通奖赏有限公司(八达通奖赏公司)经营的八达通奖赏计划的关注而发出上述通知的。

  报告内容将确定自八达通奖赏公司开始营运之日起,有否任何第三方(包括八达通奖赏公司或八达通卡公司的任何其他关连公司)可取得或从八达通卡公司收到任何八达通卡持有人的个人资料,以及如有的话,该等个人资料的运用是否符合适用法律、守则及规例的规定。

  发言人又表示,预期审计师在展开检讨后十个星期内向金融管理专员呈交报告。

传媒查询,请联络:
传讯经理黄嘉怡   2878 1802或
传讯主任胡嘉莹   2878 8246



2010年7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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