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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应要求雇员在黑色暴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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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值宣布员注意:

请立即播出下列特别布告,并在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时多次重播:

  「劳工处提醒雇主,由於黑色暴雨警告现已生效,为雇员安全想,除非事先另有协定,否则雇主不应要求雇员上班。已上班在户内工作的雇员,应留在原来工作地点,除非该处有危险;而在户外及空旷地方工作的雇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前往安全地方暂避。」



2010年7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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