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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就西湾挖掘工程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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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七月二十日)就西贡西湾挖掘工程与环保团体会面后,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政府和九个环保团体会面,他们最终的诉求是希望政府能够阻止工程,或甚至买回有关土地,政府的取向如何?

环境局局长:我们明白这个地点在一个优美的环境下,亦是很多保育人士、大浪西湾居民喜爱的地方,所以在那里的任何发展,民众都很关心是可以理解的,环保团体当然非常留意这地方。我们看整个个案的时候,第一这地方是属于私人拥有的,亦不在郊野公园范围之内,我们不能以郊野公园的一部分处理,但现有地方一些正在进行的少量工程,即翻开泥土或种植工作等,其实部分亦涉及一些政府土地,所以地政总署在属于政府的土地上竖立告示牌,清楚指明这是政府土地,不可以侵占,亦跟业权人清楚说明必须尊重政府的地界。另外,很多人关心在土地上有任何发展,譬如建造楼宇或其他设施等都有一套过程,即使是农地,如果改变用途必须事先申请,如果是屋(地),就算是在原位建造,也必须先申请,我们不希望业权人先斩后奏,先做了工作才申请,所以他们必须事先符合这些情况。因为该地点涉及私人土地,亦有政府土地,如果有任何侵扰政府土地,政府部门当然会采取措施。至于私人土地上的发展如何与环境配合,我们要在尊重业权和环境保育之间取得平衡。在这方面我们会留意这宗个案,并在有需要时与相关部门讨论用何种方法确保可以达到两全其美。

记者:(业权人)有没有向政府申请?其实地盘内已看见有些湖已经成型,应该有些程序要做,政府有没有收到申请?

环境局局长:现时有很多工程如果涉及政府土地的时候,如果造成一些破坏,政府会要求做些工作,至于将来有任何发展,正如我刚才重申,必须要事先申请,先做好。

记者:现时有否接到任何申请,以及局长昨日亲自视察时有没有初步证据看到他们有没有违反土地用途,或砍伐的情况?

环境局局长:这可能涉及日后法律上的问题,如果有任何违规的时候,政府部门会采取法律行动,因此我不能在这里详细讲述情况,但初步来看,最少有几方面要继续跟进,第一是如果现时的工程涉及政府土地,必须要划清楚及尊重政府的地界,不应该侵占政府的地方;第二方面,如果将来仍继续有工作要做,需要涉及申请手续的话,我们提出要求必须要先做好申请。我们亦会留意最近期的工程会否影响周围的环境,这方面环保署会继续跟进,政府亦会检查清楚地界内会否涉及郊野公园等的地界。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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