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李卓人议员和叶伟明议员分别对《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有关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的表决权动议修正案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李卓人议员和叶伟明议员分别对《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有关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的表决权动议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是强烈反对李卓人议员和叶伟明议员的修正。我相信大家有很严重的误解,你们的出发点有阴谋论,认为有政府官员便会只手遮天,或者操控、霸道,我觉得这些字眼大家是出于误解的。

  政府决定安排三名公职人员在这委员会,事实上是有实际需要和有其好处的,我希望大家要明白。首先是这个委员会要有独立性,公信力是相当重要的,但我们不应因而质疑公务员在委员会内扮演的角色。事实上这三名公职人员有重要的角色扮演。现时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内,有经济顾问、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基本上是三个与最低工资有很密切关系的范围。他们可以透过自己职权负责的范围,在经济、商务、中小企、劳工、福利和整体宏观的经济发展方面,作出很有用的贡献和资讯的掌握,亦正正希望可以客观全面分析,出发点真的是以整体香港的利益,公众的利益为依归,是没有私心的。

  我想强调正正因为他们来自公务员,代表政府,他们可以更加无私、公正、持平的态度,这就是我所说的平衡之道。他们没有私心,因为最低工资不会影响到政府,这点大家都知道。既然是这样,他们更加可以跳出框框,在没有压力之下看得阔一点,看大图案,以香港的利益为依归,持平、公正、超然地看,这发挥在整个讨论的考虑过程中更有水平、更专业化。我觉得这几点是大家都要明白的。

  还有一点我想强调,如果大家研究法例,现时在附表4很清楚说明这个委员会是有权去规管其本身的操作程序,它是否用表决方式或其他方式是有自主权去决定的,我觉得我们不应干预,也不应规限它的操作。委员会不一定要投票,不一定要次次举手,而是用共识,透过共识又有何不妥呢?为什么要规限呢?为何要针对公务人员呢?我觉得出发点完全是错。所以我希望大家要明白我们是真真正正以心去做事,政府绝对没有什么「操盘」、特首在后面「黑手」这些,完全没有。我很简单对你们说,委员会的主席不是我,如果我想操控的话,局长便已经可以做主席了。还有一点,公职人员在这些法定机构内有表决权其来有自,不是新的做法,也是真正做过。

  还有一点我想强调的就是,大家要明白以现在整体环境来说,瞬息万变,例如经济逆转,如果有经济顾问,有我们的专业同事在内是好的。特别在劳工、福利,大家都说最低工资与劳工、福利息息相关,在这个层面,局长不是主席,现在的主席是非官方人士,我们写了在《条例草案》内,一定是非公职人士。曾经想过为什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你不是主席呢?做了主席便可协调很多事情,但我坚持不做,如果我做的话,更会让人觉得政府操控这个委员会。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这个主席既不是雇主身分,也不是雇员身分,是自雇的,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为什么呢?就是持平,她既不是商界,也不是劳工界。同样地,委员会的公职人员全部都有专业背景,不是随便的安排。我刚才说得很清楚,有几条主线,第一条主线,因为最低工资一定影响到中小企,影响到市场的运作,所以在商务及经济发展方面一定有一位同事参与;第二是劳工与福利是息息相关的,例如大家讨论是否要与综援有关系、如何帮助基层人士、工资水平方面又如何等,这是劳工、福利我们有角色扮演;第三就是整个宏观经济,经济顾问,失业率,你们要明白当看到将来最低工资的发展,很多经济数据,经济顾问是有超然的地位,没有人影响到他,他纯粹是实事求事,是其是,非其非,清清楚楚,因为他没有任何压力。大家都知道,最低工资不会影响到政府,今早有同事问究竟政府最低人工有多少,我们最低有八至九千元,在政府来说,不会有什么理由要特别去操控。

  所以大家真的要放下忧虑,要真真正正释怀,不要担心,政府不会在这里操控或干预,如果要干预,为何我不做主席呢?我做主席便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但我坚决不做,一定要交给民间专业人士,大家要明白政府的用心是真的为香港好,希望委员会可以发挥其功能,有效运作。三名官员在委员会,不一定是要投票的。若你看草案文件,附表4清清楚楚写明,或者我读给你们听那些字眼:「委员可规管本身的程序」,英文是"regulate its own procedure",即是说他不一定要投票,表决权是没有意思的。我们根本不需要投票,我们是用共识的,那为何要作出规限呢?其实规限的目的是什么呢?所以整件事大家要明白我们的出发点,我们真是为件事好,用心良苦。

  所以主席,我希望大家记住,我们整个最低工资,我屡次再重复,是「平衡之道」,以数据为依归,大家互谅互让,真正互信。若你这样也不信政府,以为政府想在背后操控,那么整套最低工资不如不做,我觉得这是事实。所以我是强烈反对这修正。这修正对我们公职人员、对我们同事极不信任,对他们的士气有一定的影响。我们知道最低工资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你们是知道我们在背后花了多少时间在最低工资上,劳工处和劳福局的同事、我们的经济顾问,日以继夜去做,希望能赶及今次返回大会。如果你们投不信任票,质疑公务员在委员会内扮演的角色,会对公务员同事的士气有很大打击,我希望大家能反对这两个修正案,多谢。



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