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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终审法院建立地位取得良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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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今日(七月十六日)表示,过去十三年,终审法院在建立其地位的过程上,已取得良好进展;而终审法院的组成包括一位海外的非常任法官,这做法一向运作良好。

  李国能於退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前的法庭仪式上致辞时说,他任内其中一项最重大的挑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成立,以及宪制法理在新宪制秩序下的发展。

  他强调,新的宪制秩序是以「一国两制」为基础,而「一国」与「两制」二者俱为此方针的一部分。

  「关於解释《基本法》,终审法院已郑重确立,对有关《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及自由的条文,法庭必须采纳宽松的解释,因为这些权利和自由正是香港制度的核心所在。」

  他说,在处理大多数宪政案件时,法庭都要在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与社会利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他又说:「香港法庭在寻求适当方法处理司法管辖区内的宪政或其他案件时,往往都会参考其他地区的法理以作比较,并且从中获得重大的帮助。」   

  李国能说,法庭在宪政案件中的判决会在我们的社会引发广泛回响。然而,法官的本份是依法断案,无惧无偏。

  他重申:「法庭所关注的是合法性的界限,并只是关注这个问题。法庭不是辩论或解决政治、社会或经济问题的适当地方,更不是表达政治诉求的适当渠道。」

  李国能指出,本港司法制度面对及将继续面对的另一重大挑战是,如何确保人人均可向法院寻求公道。

  他说:「我们并无一蹴即就的解决良方。为此,所有有关各方,包括政府当局、司法机构及法律界都应考虑此事,群策群力,提供协助。」

  司法机构已采取的措施包括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推广调解,以及成立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

  李国能说,司法机构面对社会急剧转变,有责任检讨内部行政运作,以期作出进一步的改善,确保市民得到优质的服务。

  他强调,为维持公众人士对司法机构及法官执行司法工作的信心,法官不论是否身在法庭,在行为上应当严守至高标准。

  「过去十三年,有不少法律界优秀人才加入法官行列,这个趋势必须延续。」

  出席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退休前的法庭仪式的嘉宾包括法官和司法人员、司法机构政务处职员、律政司官员、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和法律界人士。他表示,离任在即,他可以说问心无憾。

  他说:「在新宪制下出任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我一生的最高荣誉。这经验大大丰富了我的人生。」

  作为司法机构之首,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肩负司法工作、内部行政及代表司法机关等多项职责,他感谢有关各方的协助和支持。

  展望将来,李国能表示,他有信心,在「一国两制」下,独立的司法机构,能维护法治及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日后定会继续发展。

  李国能以代讼人及法官身份工作逾三十七年后,其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期将於八月三十一日止,并於九月一日开始退休前休假。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今日(七月十六日)在其退休前的法庭仪式上致辞全文(中译本)见附件。)



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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