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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送别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於庭上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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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七月十六日)早上为送别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於庭上的发言全文(中文译本):

首席法官、法官阁下、司法机构各位成员、大律师公会主席、律师会会长、各位先生、女士:

前言: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历史上的重要角色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当你决定提早退休的消息在去年九月公布时,虽然所有人都为此感到惋惜,但对於你在任13年间的卓越成就,大家都一致赞赏。无论本地或外国传媒均对你称颂有加。你於本年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发表演辞后,大家起立鼓掌的情境,就是你备受社会尊崇的最佳见证。

  一直以来,大家认为法官的角色是让法治精神得以彰显。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你肩负起在法律层面上落实「一国两制」这个创新原则的重任。13年过去了,大家一致认为,你已圆满地履行这项使命,绩效斐然。

  《基本法》授权终审法院在履行其宪法权力及职能时,以一个施行普通法的法院身分,诠释及应用《基本法》这套在内地法律传统下发展出来,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全国性法律。终审法院在处理这项任务时所展现出的超凡技巧和专业精神,实在令人敬佩。

  尽管香港的新宪制秩序最初受到质疑和挑战,但你却使这个新秩序得以落实,并且令人心悦诚服。在市民对基本权利的认知不断提高,复杂和影响深远的诉讼案件相应增加时,你坚定不移地捍徖司法独立、基本权利及自由等核心价值。你显露超凡的智慧,取得司法上的平衡,赢得香港以至国际社会的完全信任和绝对信心。

  你以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身分走这条史无前例的道路,极具历史意义,影响深远。

为宪法法理学奠定基础

  这条路并不易走。在开始时,终审法院於吴嘉玲 诉 入境事务处处长这宗具重大意义的案件中,明确指出宪法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法院裁定,按立法目的来解释《基本法》是恰当的,并且必须避免只从字面上的意义,或从技术层面,或狭义的角度,或以生搬硬套的处理方法作出诠释;同时,在解释《基本法》内有关「为两制中香港制度的重心所在,并受宪法保障的自由」的条文时,应该采纳宽松的解释。

  在入境事务处处长 诉 庄丰源一案中,你在作出判决时,裁定香港法院在行使其解释权时必须应用普通法,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基本法》作出解释后,香港法院便有责任根据该解释行事。

  终审法院亦对按立法目的解释《基本法》的方法作出更精确的阐释,认为如果文字上的含义清晰,便须按清晰的意思予以落实。

  这都是早年终审法院和香港特区所经历的艰难岁月,但在这段日子中,你显示了真正难能可贵的坚毅精神。你凭坚定不移的信念,依法落实你认为正确和公平的事情,并凭内在的意志力坚守你清晰的目标、理念和判断。

重视人权的法庭

  随主要的人权公约在香港获得宪法保证,终审法院必须研究法院应如何反映这些原则。在作出对涉及居港权、言论自由、和平集会自由、平等、私隐,以及许多其他权利和自由的判决时,法院发展出一套丰富的人权法原则。这套原则强调对宪法权利施加的限制,必须合理地与一个有法理依据的目的有关,而限制范围也不得超越达成该目的所必需的。

  在刑事法律程序方面,法庭确立了多项法律原则,包括在涉及卧底行动的案件中的保持缄默与不自证其罪的权利和这些证据的可接纳性、法律明确性以及这项原则如何应用於公职人员行为不当这个普通法罪行、控方披露资料的责任以及如何应用这些原则以确保被告人得到公平审讯。

终审法院的国际地位和法理学的发展

  终审法院已成为普通法法理学一个重要的参考来源,这声誉建基於你所领导的法官的优良素质,而这实有赖於你从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成功吸引多位声名显赫的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和招揽多位声誉卓着的本港大律师成为高等法院的法官。

  终审法院的判决在国际上获得高度评价,而某些判决,例如在诽谤案件中以公允评论作为辩护、实质合理期望法则,以及对税务法规的释义等,都曾被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引用,为世界其他地方的普通法发展作出了贡献。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和调解

  你励精图治,推动民事司法制度改革,落实多项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改变,务求令市民可在合理的时间内和以合理的费用寻求司法公义,但又不违背我们所认识的司法理念。这些改革已令我们的文化产生改变,以往民事法律程序缓慢进行的情况已不复见。法院现时对案件管理更加积极和严谨,而由於你的先见之明和竭力推动,调解现在得以成为解决争议文化的一部分。

对加强执行司法工作贡献良多

  作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你积极扩展法律教育和促进法律专业的发展;而作为法律改革委员会任期最长的成员,你对改革香港的成文法,亦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你在任内对出庭应讯的诉讼人关注有加,你向公众开放民事法律程序的内庭聆讯、在法庭更广泛地使用中文、让公众能透过司法机构的网站查阅法庭的判案书、成立「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以及公布《法官行为指引》以确保符合最高的司法标准,这些措施有助提高司法程序的透明度,而你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你对於加强内地与香港法官对两地法律制度的相互了解极为重视;过去13年,你一直致力举办会议、互访及研讨课程,对促进彼此交流,实在功不可没。

完美主义者

  首席法官,你是一个终身追求卓越的人;不过,老实说,你也是人所共知的完美主义者。你坚守专业精神,从不妥协。你是一个对所有与你共事和所有在你席前应讯的人都有极高要求的法官。你的所有徒弟都要紧记你的「金科玉律」(第一条是∶「这是办公室钥匙,你要小心保管。」),他们草拟的文件都会由师傅用红色墨水笔批改。你为香港整个司法机构和司法工作订下了卓越的基调和标准。

  作为一个法官,你亦以思路清晰、问题尖锐见称,尤其重要的是,你的公正不阿和卓越的聆案态度,最为人所称颂。

臻善怀德

  最后,容许我在此表达一些个人感受。我所认识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不单是司法界的翘楚,更是臻善怀德的典范。最主要的是,他有一颗体恤他人的心,事事为香港市民设想。每日进出法庭的人,有司法机构的人员、法律执业者(尤其是你的徒弟,包括我在内,以及11批大律师奖学金得奖人),以至终审法院及司法机构的职员,以及许多其他人士,都因你的榜样受到激励,你的慷慨宽宏更触动不少人的生命。

  因此,很多法律执业者乐意放弃收入丰厚的私人执业工作,加入司法机构,因为他们见到司法机构的最高领导人,真正活出了言行一致、启迪他人的典范。

结语

  至於你日后的生活,我必须引述西浲马修(Theo Mathew)在《Forensic Fables》一书中就退休生活所提的意见,因为该段描述既精彩而贴切:

  「从前有位聪明的老先生在担任法官刚满15年的时候退休(首席法官,这比你担任法官的13年稍长)。这位老先生的朋友都肯定他会闷到发慌,……。他会否惦记以往在法庭的美好日子呢?一点儿也没有。这位聪明的老先生在郊外一所舒适的小房舍居住,而且想出一个令人羡慕的生活规律(首席法官,据我所知,你两者皆已办妥)。他日上三竿才起床,然后怡然自得地吃早餐,读《泰晤士报》(但会略过所有法律报道),再去看看屋外饲养的猪只(首席法官,你大概会去观看你的竞赛马匹吧)。接他吃过午餐,拿一本小说阅读(首席法官,我知道你已有一个准备阅读的长书目,包括《战争与和平》)。下午四时三十分,他呷一杯茶,……晚上七时三十分,他享用晚膳,席间畅饮两杯葡萄酒、一杯白兰地……就寝之前,再灌一杯浓烈的威士忌苏打,兴之所至时再添一杯(我记得昔日你在私人执业时在写字楼有一瓶威士忌)……他坚决不再为四季法庭、小治安庭或类似无关重要的事宜费神(我相信首席法官你也不会再为终审法院、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淫亵物品审裁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等事宜费神……)。如此,他得享高寿,活过98岁。令他最称心满意的是,他比所有生活在同年代的人长寿。这个故事的寓意就是真正退休。」

  首席法官,我本人,同时亦谨代表律政司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祝你退休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在悠长的退休日子里,你可以把精力投放在很多其他有意义的活动上,例如弄孙为乐,发展兴趣,又或提升演奏乐器的技巧。你也会有更多时间与多年来一直默默支持你的李太游山玩水。我们及整个香港社会对李太也充满感激。非常多谢你们两位。



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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