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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乡村公共污水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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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近日接获不少村民的投诉,指政府多年来未有为部分乡村铺设公共污水渠,令该等乡村的污水未获适当处理。此外,在部分有铺设公共污水渠的乡村,由於污水渠没有直接接驳至村民住所的排污设施,他们须耗巨额金钱额外把该等设施接驳至公共污水渠,大大增加其生活负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仍未铺设公共污水渠的乡村数目,该等乡村的名称及位置为何;当局有否计划为该等乡村铺设公共污水渠;若有,计划的详情及何时展开工程;若否,原因为何;

(二) 在已铺设公共污水渠的乡村中,其住所的排污设施没有接驳至公共污水渠的住户数目占该等乡村住户总数的百分比为何;政府有否计划协助住户接驳该等设施至公共污水渠;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在乡村铺设新的公共污水渠及进行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时,同时把村民住所的排污设施直接接驳至公共污水渠;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 乡村污水收集系统是政府整体污水收集系统计划的一部分,目的是改善未有公共污水设施地区的乡村环境和徖生条件及减少本港河流及沿岸水域的污染。新界乡郊现有约980条乡村。直至二○一○年四月底止,我们已经为约130条乡村提供污水收集系统,并且正在为大约55条乡村敷设污水收集系统。此外,另约有275条乡村的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正在规划阶段,有关乡村的名称已按地区载於附件一。当有关的设计及谘询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我们就会展开敷设污水收集系统的工程。我们会继续推展乡村污水收集系统计划至更多还未有公共污水设施的乡村及地区。

(二) 在沙田、大埔、西贡、荃湾、离岛、北区及元朗地区设有公共乡村污水收集系统的乡村当中,每区截至二○一○年四月底止的村屋污水渠接驳率载於附件二。不同乡村的接驳率视乎多项技术因素而有差别。根据以往经验,村屋无法接驳至公共污水渠的主要原因包括空间不足、水力坡度不足、泵水设施的费用高昂、地下设施构成阻碍、收地问题和会占用他人的私人土地等。未能接驳的村屋,可继续使用原有的私人排污设施,包括化粪池。

(三) 我们一贯的目标是在可行情况下,尽量将污水收集系塻延伸至有关系塻覆盖范围内的所有村屋,同时会把支渠延伸至私人地界边缘,以最大程度方便业主把私人污水渠接驳至公共污水渠。位於私人地界内的渠务接驳工程及相关的维修责任,属私人工程,根据现行法例及政策,须由业主负责。上述的原则,全港实施已久,一视同仁。全港的私人大以及接驳公共污水渠的村屋,均是自费完成有关的污水接驳工程。政府和其他机构现时有一些资助或贷款计划协助有需要的业主进行渠务接驳工程,例如房协推行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家居维修贷款计划」及屋宇署管理的「改善楼宇安全综合贷款计划」等。业主可按实际需要向房协及屋宇署查询有关计划详情及所需的申请资格。环保署及渠务署亦可提供资料和转介服务。



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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