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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夹心阶层家庭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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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黄国健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回覆:

问题:

  据报,近期本港楼价不断攀升,已经与一般市民的负担能力脱节,置业困难已成为本港社会的一大问题。较早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表示,现时政府的责任只限於使市民「居者有其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分别有多少个夹心阶层家庭,每月入息超过申请租住公屋单位的有关限额,但少於下述金额:两万元、三万元、四万元、二○一○年第一季的「住户每月入息平均数」及「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并按家庭成员人数(即一人、二人、三人、四人、五人及六人或以上)列出分项数字;

(二)现时有否措施令到上述既不可申请公屋,但又未必有能力购买私人楼宇的夹心阶层家庭「居者有其所」;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於政府正就资助市民自置居所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公众谘询,当局如何收集这些夹心阶层家庭的意见,以及当局会否就夹心阶层家庭的住屋问题及状况进行详细的统计和研究,以便在谘询期内提出该问题让社会集中讨论?
 
答覆∶

主席:

(一)就问题第一部分的回覆,政府统计处表示,鉴於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样本规模所限,每月入息平均数很容易受到样本内少数极端数值的影响,计算出来的「住户每月入息平均数」的统计误差较大,就统计学而言,有关平均数的数据在此并不适用。根据提问,我们现提供入息高於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并低於问题所述的金额及低於「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住户数字。

  根据政府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结果,於二○一○年第一季,全港居住於私人楼宇的非业主住户,共有约40万户。当中,就一人家庭而言,每月入息超过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但少於二万元、三万元及四万元的住户数目,分别为28,500、38,900及46,600户。而公屋轮候册一人申请者的入息限额,已经高於全港一人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

  就二人家庭而言,每月入息超过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但少於两万元、三万元、四万元及少於全港二人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住户数目,分别为14,800、34,200、45,700及2,000户。

  就三人家庭而言,每月入息超过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但少於两万元、三万元、四万元及少於全港三人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住户数目,分别为10,800、23,700、36,000及9,300户。就四人家庭而言,有关数字分别为3,900、16,300、24,700及9,200户。

  现时五人住户的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已经接近两万元,因此在二○一○年第一季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样本内并没有五人住户的入息是超过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但少於两万元。而每月入息超过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但少於三万元、四万元及全港五人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住户数目,则分别为3,100、7,200及3,200户。

  六人或以上家庭的轮候公屋入息限额亦已经超过两万元。而每月入息超过有关家庭人数组别的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但少於三万元、四万元及全港六人或以上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住户数目,则分别为800、2,600及2,100户。

(二)及(三)政府会继续坚守一贯政策,为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但这并不代表政府忽视市民大众的置业需要。政府的房地产政策,是顺应市场需求,从土地供应入手,以勾地表制度为主轴,辅以灵活的优化安排,不定期推出土地拍卖,以期增加供应。政府的政策目标,是确保楼市健康平稳发展。

  对於希望置业人士来说,中小型的单位仍有一定数量的供应。近年,低於200万元的成交,占整体成交宗数约50%。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场的状况。

  为增加中小型住户单位的供应,政府会与港铁及市建局磋商,分别就西铁物业项目及市区重建项目,提高中小型住宅单位的供应。政府亦准备透过公开招标,出售一幅位於元朗邻近西铁朗屏站的土地作私人住宅用途,并透过卖地条款,指定须兴建单位的最低数目以及单位的面积限制。

  此外,二手居屋也是中小型单位的重要来源。70%的二手居屋单位位於市区及扩展市区,而近期二手居屋单位的成交价亦大部分在二百万元左右。我们已拟定活化居屋第二市场的一些可行措施,包括建议延长房委会按揭还款保证期,由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以协助业主分期补价。此外,亦会简化行政安排及加强宣传。我们将继续与房委会进一步讨论有关的细节。

  政府理解社会对资助置业这个重要议题需要凝聚共识。在这重要议题上,政府会听取有关持分者和市民大众的意见,寻求未来路向。就此,运输及房屋局已经展开了广泛的谘询,透过不同的渠道,包括研讨会、焦点小组及网上参与平台等,谘询有关持分者及市民大众。我们亦设有公众人士论坛让任何有兴趣的人士参加。

  就焦点小组而言,我们会举办一系列的会议,希望透过焦点小组的深入讨论,听取不同人士的意见。焦点小组会涵盖不同居住情况及年龄的人士,当中包括私营房屋的业主或租户、公屋的租户,及现时资助出售房屋的业主等。

  此外,我们欢迎任何市民透过特定的谘询渠道,用电邮、传真或邮寄方式,向我们提交建议。我们亦欢迎市民浏览有关网页,透过网上论坛或设於社交网络的专页发表意见。有关谘询工作会一直进行至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为止,结果将提交行政长官考虑。



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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