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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危险及弃置招牌清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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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月在市区发生弃置招牌堕下并伤及途人的事件。关於危险及弃置招牌的清拆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全港共有多少个招牌;当中分别有多少个属非法僭建及不能找到物主身分的弃置招牌;

(二)过去两年发生了多少宗涉及招牌的事故,以及涉及的伤亡数字为何;

(三)鉴於当局曾拨出1,800万元清理全港5,000个危险招牌,该行动於何时完成,以及完成该行动至今,当局继续进行的清拆危险招牌工作的详情为何;及

(四)预计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完成清拆全港所有非法僭建的招牌,以及所涉费用为何?

答覆:

主席:

  屋宇署一直十分重视全港建筑物的安全,当中包括招牌安全。该署的人员不时於全港各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危险或弃置招牌,便会采取跟进行动。对於有即时危险的招牌,屋宇署会立刻清拆,以保障市民安全。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屋宇署没有就全港招牌作统计,但粗略估计现时大约有190,000个招牌,该署并没有僭建招牌和不能找到物主身分的弃置招牌的统计数目。

(二)在二○○八年七月一日至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屋宇署共接获168宗有关招牌紧急事故的举报,当中涉及一人受伤。

(三)屋宇署一直对弃置或危险招牌采取执法行动,以消除该等招牌对公众所构成的潜在危险。该署每年均订下目标清拆弃置或危险招牌,二○○九年原本所订的清拆目标为1,600个招牌,但该署於该年三月展开一项为期12个月的特别行动,目标是在原定目标之上,在全港额外清拆5,000个弃置或危险招牌。是项特别行动已於二○一○年三月完成,合共清拆了约5,770个弃置或危险招牌。屋宇署於二○一○年会继续清拆弃置及危险招牌,并调高定期行动的清拆目标至2,400个招牌。

(四)屋宇署一直从多方面确保招牌的安全。就新招牌方面,在将於本年内实施的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小型招牌的建造及清拆工程会被列为小型工程项目。新制度让打算竖设小型招牌的人士能够以较简便、快捷及合法的程序(包括无须事先获得建筑事务监督批准图则及同意展开工程),委聘订明注册承建商(如属第一级别的小型工程,须另行委聘订明建筑专业人士负责设计和监督)竖设合法的招牌。这便捷的制度可大大减低新的僭建招牌的出现。此外,在拟议的强制验楼计划中,招牌是检验项目之一,而有关检验人员亦须向屋宇署报告在验楼时发现的僭建招牌,以便屋宇署考虑采取执法行动。以上措施均有助加强招牌的安全。

  当局正全面检讨本港的楼宇安全政策,清拆僭建物(包括僭建及弃置招牌)是其中的研究项目,我们计划於本年内完成检讨,并会向立法会交代有关安排。



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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