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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小巴乘客座位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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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骅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年五月十七日,沙田发生一宗严重交通意外,一辆公共小型巴士(小巴)与的士相撞造成一死六伤,死者及其中两名伤者均为小巴乘客。有报道指出,由於肇事小巴的乘客座位并未设有安全带,三名乘客非死即重伤,相反小巴司机则因已佩带安全带而仅受轻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全港有多少部小巴其乘客座位尚未加装安全带,以及该数目占所有小巴总数的百分比为何;

(二)鉴於《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规定,在二○○四年八月一日或该日后登记的小巴的后排座位必须设有安全带,而乘客亦必须佩带,否则会被检控,自上述法例生效至今,车主因其小巴未有按规定安装安全带及小巴乘客因未有佩带安全带而遭检控的数字分别为何;

(三)政府会否强制所有小巴的座位须加装安全带,以及向於二○○四年八月一日前登记,而至今仍未安装安全带的小巴车主提供资助;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会否对小巴乘客没有佩带安全带的行为加强执法及提高罚则,以警惕他们必须佩带安全带?

答覆:

主席: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香港法例第374F章)第6(C)条,在二○○四年八月一日或以后登记的公共小巴,所有乘客座位必须装设安全带。截至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全港共有2,382辆公共小巴安装了乘客座位安全带,占全数公共小巴55%。现时共有1,967辆在二○○四年八月一日前首次登记的公共小巴未安装乘客座位安全带,占全数公共小巴45%。

(二)由二○○四年八月至今年六月,警方共检控了11,090名公共小巴司机和乘客涉及佩戴安全带的违例事项(警方并无检控司机及乘客的分项数字)。分年数字列於附表。

  没有车主因违反公共小巴安装安全带的规定而被检控。

(三)我们并无计划强制或资助在二○○四年八月一日以前首次登记的公共小巴加装乘客座位安全带。加装乘客座位安全带会对公共小巴车厢的结构产生影响,而车龄较高及较为旧款的公共小巴车厢是不能承受加装乘客座位安全带的加固工程;因此,政府在二○○○年考虑有关法例修订时,建议只规定新登记的公共小巴装设乘客座位安全带;这安排顾及实际可行性,并在公共小巴业界及社会各方不同意见间取得平衡。有关新登记公共小巴须装有乘客座位安全带的修订法例在二○○二年十一月通过,并在二○○四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政府的政策,是任何车辆设备,包括补装乘客座位安全带,均应由公共小巴车主负责添置和安装。为鼓励更多公共小巴加装乘客座位安全带,运输署已於二○○六年九月发出规格及图则,指示如何为二○○四年八月一日或以前首次登记的公共小巴,加装符合要求的乘客座位安全带。

  此外,自二○○四年八月一日至今,政府先后推行两个资助计划向公共小巴业界提供资助,鼓励公共小巴车主以较环保及新型的公共小巴取缔旧的公共小巴。新增的第三个资助计划亦将於今年稍后推出。随新型公共小巴陆续取替旧型公共小巴,配有乘客座位安全带的公共小巴的比例会持续上升。

(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香港法例第374F章),乘客如没佩带安全带,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三个月。我们认为目前法例所订罚则足够。我们会在有需要时检讨有关法例。

  警方除了日常巡逻期间的执法行动外,亦会定期举行全港性针对佩戴安全带的行动,包括教育、宣传及执法三个层面,以提高乘客和司机关於佩戴安全带的意识。此外,道路安全议会、运输署和警方亦会透过宣传短片、声带、宣传单张和海报等,来提醒乘客和司机必须佩带安全带,以及不遵守法纪的罚则。



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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