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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提供符合宗教教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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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攌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许晓晖的书面答覆:

问题:

  伊斯兰教和印度教对饮食的禁忌是教徒必须遵守的教规。他们吃的食物,以至食物的处理过程(包括屠宰),必须合乎教规(例如印度教要尽量减少禽畜屠宰时受到的痛楚和折磨,而伊斯兰教对供穆斯林进食的禽畜的屠宰方式亦有规定等)。关於本港的学校、医院及惩教机构为上述教徒提供符合教规食物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多少间惩教机构有提供该等食物;过去五年,该等机构接获多少宗涉及没有提供该等食物的投诉,以及跟进行动及结果为何;

(二)是否知悉,现时有多少间学校及医院有为上述教徒提供符合教规的食物;过去五年,该等机构接获多少宗涉及没有提供该等食物的投诉,以及跟进行动及结果为何;

(三)政府会否考虑向上述机构发出指引,提醒各机构要尊重不同宗教,尽量为教徒提供符合教规的食物;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有否计划推动上述机构为教徒提供符合教规的食物,以建立一个容纳各个宗教的宽容环境;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没有计划,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惩教署辖下全部29个惩教设施均会提供四类主要膳食,在囚人士可因应个人的健康情况、饮食习惯和宗教需要作出选择。其中第二类膳食不含猪肉或牛肉,而所用的羊肉及鸡肉,均由合资格的承办商按照有关宗教的要求提供。过去五年,惩教署未有接获涉及没有提供符合宗教教规食物的投诉。

(二)学校方面,教育局并没有就学校为教徒提供符合教规食物的统计数字。

  医院方面,现时,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的39间公营医院除为病人提供一般膳食外,亦会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素食。此外,其中17间医院亦有提供伊斯兰教食物。

  根据记录,过去五年,教育局和医管局并没有收到就上述机构没有提供符合宗教教规食物的投诉。

(三)及(四)惩教机构方面,惩教署一向尊重在囚人士的宗教信仰,亦有既定的指引,尽量为有不同需要的在囚人士提供适合的膳食。

  学校方面,教育局曾於二○○八年十一月发出教育局通告,提醒所有教育机构均有责任致力不分种族支援所有学生的教与学、在校内营造种族多元化的环境,以及尊重文化和宗教差异。另一方面,教育局一直与徖生署和环境保护署紧密合作,透过通告及指引,建议学校制订健康和环保的膳食政策及措施,并要求学校邀请家长参与甄选午膳供应商的工作,包括制订午膳要求、甄选准则、评分制度等。一般来说,家长可就其子女的特别膳食需要,包括有关宗教上的需要,主动向学校提出意见。学校可根据校情制订校本的午膳要求及甄选午膳供应商的准则,为学生提供符合个人健康及其他需要的学校膳食。

  医院方面,医管局会尽力配合病人需要提供服务。医管局已计划其辖下所有医院均会在本年内提供伊斯兰教食物。



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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