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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推动女性参与公营架构内的谘询及法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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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许晓晖的书面答覆:

问题:

  当局在二○○三年发表的《公营架构内的谘询及法定组织──角色及职能检讨》谘询文件将各个谘询及法定组织的男性或女性非官方成员各自的最低比例定为25%,并订明非官方成员在谘询及法定组织中担任同一职位,其任期一般不应超过六年(六年任期规定),以及一个人不应同时担任超过六个委员会的成员(六年任期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民政事务局局长向本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二○○九年四月三十日,167名政府委任的非官方成员於有关组织担任同一职位超过六年,占同类委任成员总数3.05%,另有六人分别获政府委任为七个组织的非官方成员,占同类委任成员总数0.17%,现时在有关组织担任同一职位超过六年的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员共有多少位;继续委任他们的原因为何;现时有多少名人士同时担任超过六个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以及委任他们的原因为何;

(二)会否制订法例,确保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门在委任该等成员时遵守六年任期和六个委员会的规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决议案建议,各国家及地区在一九九五年达到妇女担任领导职位三成的指标,当局有否考虑就各谘询及法定组织的妇女参与率均达至三成定下期限;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於民政事务局局长向本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二○○九年四月三十日,有40多个谘询及法定组织完全没有政府委任的女性成员,当局有否计划优先处理这些组织,令它们尽早达至第(三)项的妇女参与率目标;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於民政事务局曾表示鼓励女性提供履历存入《中央名册资料库》,当局在这方面的实质措施为何;至今有多少名女性把自己的履历存入该资料库?

答覆:

主席∶

(一)截至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有243名政府委任的非官方成员於有关组织担任同一职位超过六年,占同类委任成员总数4.29%。另外,有二人同时担任超过六个委员会的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员。至本月初,该两名人士只担任六个委员会的职位。

  政府委任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目的是罗致最合适的人士,以切合有关组织的要求。政府在作出委任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候选人的才能、专长、经验、操守和服务社会的热诚;有关组织的职能和工作性质等。就法定组织而言,委任当局并须考虑相关法例的规定。委任当局在考虑上述因素时,致力同时达到成员组合能广泛反映社会各界的利益和意见的目标,和恪守用人唯才的原则。委任当局因应个别情况或有需要时,或会委任成员服务同一组织超过六年,或委任同一人担任超过六个委员会的成员。

(二)「六年任期」和「六个委员会」属一般指引(「六、六指引」)。在谘询及法定组织非官方委员任期届满前六个月,民政事务局会致函有关委任当局,提醒委任当局在作出委任时,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遵守「六、六指引」,避免非官方成员承担过量工作。维持「六、六指引」一方面能推动委任当局引进更多合适的人才,另一方面能为委任当局提供适当弹性,为个别谘询及法定组织制定最适切的委任策略。我们认为不需就此制订法例。

(三)委任更多女性成为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是我们的目标。不过,就一些谘询及法定组织而言,有关行业或专业的从业员大部分是男性,或成员人选主要由有关的专业团体或学会推荐。委任当局一般只能在有关现任成员任期届满时,才可考虑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有关组织的比率。因此,不少委任当局不可能在短期内委任更多女性成为谘询及法定组织非官方成员。政府当局没有计划规定个别组织必须在特定限期前达致新性别基准目标。

(四)政府已向各政策局和部门发出指引,促请各政策局关注其辖下的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性别比例,并致力向新的性别基准目标(即30%)进发。我们会不时提醒各委任当局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比率的重要性,并向各参与推荐人选的相关组织传达政府致力提高女性参与谘询及法定组织工作的信息。

(五)民政事务局除了提醒各委任当局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比率的重要性外,并鼓励各政策局及部门,邀请有能力及愿意参与谘询及法定组织的女性成员,向政府的《中央名册资料库》提供个人资料。为方便公众人士递交个人履历表供存入《中央名册资料库》内,民政事务局已把履历表放於民政事务局网页供市民免费下载。另外,妇女事务委员会最近去信各妇女团体和专业机构,邀请他们鼓励有能力及愿意参与谘询及法定组织的女性成员,向政府的《中央名册资料库》提供个人资料,以进一步促进女性参与谘询及法定组织的工作。

  截至二○一○年五月,《中央名册资料库》中的女性履历共有6,891份。



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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