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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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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七月十二日)就公布「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的谘询文件,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今天,我们会就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简称保监局)的建议,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

  我们建议按照国际监管原则,成立一个在财政和运作上都独立於政府的保险业监管机构,目的是加强对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的监管,以便更有效地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维持市场稳定和加强保险业的竞争力,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们建议赋予保监局新增的监管权力,包括对保险业进行日常监察、巡查和调查,和惩处违规行为等。

  我们亦建议将来所有保险中介人(即包括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都须取得由保监局发出的牌照,方可销售保险产品。我们相信建议安排将比现时保险业中介人的自我规管模式更有效、更能切合市场发展,亦有助加强公众对保险从业员专业水平的信心。

  有关建议涉及多个层面,包括保监局的职能和规管权力、组织架构、管治安排,以及财政机制。

  在未来三个月的谘询期,我们会听取业界和市民的意见,随后制订详细的立法建议。我们计划於2011年就成立保监局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记者:会否担心保监局的工作会和保监处有重叠?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现时保监处是一个政府部门,所以我们提议将这政府部门转为一个独立机构,之后再不会有保监处。

记者:现时业界都是依循自我监管的模式。保监局成立以后,会否产生一个行外人监管行内人的情况,甚至乎会变成过份监管呢?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现时保险业是依循自我监管的模式,这个模式并不符合国际的监管原则,所以成立一个独立於政府及专业的监管机构,正是朝着符合国际的监管原则而行。藉着成立保监局,我们希望可以加强行业的规管、增加行业的竞争力、并能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记者:局长,建议成立的保监局可否一站式处理投诉?能否更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目前在业界自我监管模式下,市民如要投诉保险业的产品或销售手法,是需要向不同的中介团体去投诉,而现时保险业有三个不同中介团体。而当建议的保险监管机构成立以后,所有投诉及调查都会由同一系统去处理。

记者:会否缩短处理投诉所需的时间?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相信我们的建议能对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增加保障。

记者:可否具体说明增加的利益保障?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最主要的是我们提议在监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人方面,保险业监管局会有独立权力和增加监管权力。我相信这会令市场对保险业界更有信心,而且我们会有同一个渠道处理投诉和上诉机制,整套措施会增加监管方面的成效。

记者:可否说明未来保监局的执法权力来自哪一些法例,未来修例会有哪些涉及这方面?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们会修订《保险公司条例》第41章,以赋予保监局全面的监管权力。

记者:会否考虑加强监管和担心业界的反应?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建议中的独立监管机构,本身亦有制衡的架构,就惩处行为方面有上诉机制。所以在整体的机制里,我们会提出一套想法,在公司治理权力方面做一个平衡。我们觉得有一套比较完善、由行业自我规管转为专业规管的制度,将有效增加对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障。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0年7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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