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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最低工资立法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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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七月九日)出席香港专业进修学院「杰出学员颁奖礼」后,就最低工资立法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下星期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便会呈上立法会,有议员会提出修订,令条例须一年检讨一次最低工资水平,政府有何看法?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们经过了三十次会议后,已吸纳了很多议员的意见,回应了他们很多诉求。我们自己主动提出了几项重大的修正,其中一点是最初的草案是没有规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期限的,因为根据外国经验,特别是美国和英国的经验,条例是应该有其灵活性,在有实际需要时会启动检讨的机制,而不是硬性规定一段时间做,因为往往是灵活些、机动些会更有效。但鉴於有议员认为应该要定时检讨,我们已走前了一大步,建议不少於两年做一次检讨;如果有需要,当然一年也可以做,这好处是一方面有规范,另一方面也有灵活性。

  我们认为每年一次检讨有很大问题,因为检讨周期太密,往往会导致营商的雇主在订定合约上有困难,不论是服务合约或商业合约,甚至是雇佣合约,因为检讨后工资可能会加,可能会减,故雇主在请人时的心态可能会考虑将合约年期定为一年。在就业上这并非好事,即是说本来雇主可能给予较长的合约,但现时却比较保守,不知一年之后会不会改,要看准些,这对劳动市场和营商,特别是中小企,是有一定影响的。

  所以我认为现时我们的建议好处是第一,我们不少於两年会做一次检讨,第二,我们在规范之余有灵活性、有弹性,假若经济情况需要我们提早做或加做检讨,我们绝对可以提早做,所以我认为是个多赢的方案。如果年年检讨,不多不少在营商和雇佣合约上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我呼吁议员支持政府,政府已经走前了一大步,美国和英国的经验是灵活的、成功的,我们汲取外国经验,但顾及部分议员的忧虑和诉求,现时建议不少於两年做一次检讨,有需要时可以增加。

记者:每年检讨就不会有滞后,不少於两年检讨则会有数字滞后...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滞后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因为正如刚才所说,每年统计处都会做工资调查,如果情况有需要,我们可以启动。有意义的检讨是要广泛听取意见,要谘询的,不是单看数据般简单。好像我们这次,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是用了很长时间去听取很多人的意见,亦吸纳人家的意见,再看数据,这才是一个有用的检讨。所以检讨一定要做得很仔细,要仔细就一定要有充分的时间,所以我们认为不少於两年做一次检讨,有一定的保障和规范。

记者:有很多议员提出修订,有没有信心条例会获得通过?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今次已经主动提出八项修正,这充分反映出我们是一个聆听的政府、反应敏锐的政府,吸纳民意、集思广益。我很感谢在过去的一段日子,很多议员提供许多宝贵的意见,我们是很认真地做这件事。我亦明白很多政党、很多议员有自己的政治立场、政党立场,提出他们的建议。我们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所以我希望透过下星期的辩论可以说服他们,最终我有信心这个框架的主体法案是会通过的,因为大家是一条心,目标一致,希望尽快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基层劳工,促进社会和谐,我们的出发点都是一致的。

记者:有人关注议事厅的秩序或担心通过后会有抗争行为...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比较乐观,我觉得大家都知道今次这件事真的是为整体社会利益,保障基层劳工。我相信大家都是有心去做事,我相信议员、社会人士大部分都会支持这法案。这是一件好事,可以说是香港保障劳工权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我们社会经济发展历史的新一页,大家要珍惜这个来得不易的机会。

记者:公布水平的日子会否提早些?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个按照时间表是不会的,因为我们起码还有一段时间去研究数据,但无论如何,我相信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在八月底暑假完结前应该会把建议提交予行政长官。



2010年7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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