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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新界区的公屋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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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七日)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本人近日接获不少市民的投诉,指他们在四年前已成功登记轮候入住新界区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至今仍须待房屋署处理轮候册上轮候号码较前的四万个以上的申请,才轮到他们接受资产及入息审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在公屋轮候册上轮候新界区公屋单位的申请数目;当中轮候超过三年的申请数目为何,并按该等申请人所选择的地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五年,每年兴建及落成的新界区公屋单位数目分别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在新界区加快兴建更多公屋单位,以应付区内急剧增长的公屋需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我就问题的答覆如下:

(一)公屋轮候时间以登记日期开始计算,直至获得编配机会为止,但当中并不包括在申请期间曾冻结的时段,例如申请者未符合所有有关规定如居港年期规定的期间等。公屋轮候时间会因应各区的轮候个案数目及该区公屋供应量等因素,而时有不同。公屋轮候册申请者可於四个公屋选区中,即市区、扩展市区、新界和离岛,选取一个公屋选区(注一)。为了让有限的公屋资源能够合理及有效地分配,一般而言,除有个别特殊情况并透过有关部门或机构转介的申请外,申请者不能指定公屋选区中的细分地区或屋恏。因此我们没有申请人每个地区轮候超过三年的细分数字。

  截至二○一○年五月底,在约132,000宗公屋轮候册上的申请中,约25,000宗(19%)为轮候新界区的申请。在25,000宗轮候新界区的申请中,约2,980宗轮候时间超过三年而未获配屋。在这2,980宗申请中,大部分(约2,900宗)为「配额及计分制」(注二)申请。只有约80宗(即轮候新界区的申请总数的0.3%)为轮候新界区的一般家庭申请,其轮候时间超过三年而尚未获得编配。「配额及计分制」申请者的公屋编配的相对优先次序,是视乎申请者的分数高低而定。上述2,900宗「配额及计分制」申请,有关申请者的分数相对较低。至於约80宗(即轮候新界区的申请总数的0.3%)轮候新界区、轮候时间超过三年而尚未获得编配,其较长的轮候时间主要是由於不同申请个案的个别原因,例如申请人的状况於申请期间有所转变(例如申请家庭成员数目改变),或申请人因个别特殊社会或医疗因素获相关部门(如社会福利署)或机构(如医院管理局)推荐入住指定屋恏,而有关屋恏的合适单位供应较少(申请人亦知悉此情况)等。

(二)过去五年,每年新落成的新界区*公屋单位数目如下:

年度/落成量  新界区    全港
------  ---    --
2005/06     0个     17,200个
2006/07     2,400个   7,200个
2007/08     5,400个   13,700个
2008/09     3,200个   19,100个
2009/10     2,400个   15,400个

*新界区指北区、大埔区、屯门区、元朗区及西贡区(但并不包括将军澳)

  除新建单位外,回收的公屋单位亦是一个重要的公屋供应来源。

(三)未来五年的公营房屋建设计划基本上已敲定,大部分的建屋项目已在施工或详细设计的阶段,因此整体建屋量和建屋时间表并不会有大幅度的改动。

  为维持公屋平均轮候时间於三年左右的目标,政府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会继续在不同地区包括新界区觅地作公屋发展。房委会会定期监察公屋土地及单位的供应和市民对公屋的需求。

注一∶申请书登记日期或相应登记日期在二○○六年九月三十日之后的轮候册申请人,只可选择任何一个非「市区」地区。

注二∶香港房屋委员会於二○○五年九月引入「非长者一人申请者配额及计分制」(配额及计分制),以理顺及重订编配公屋予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优先次序。「配额及计分制」下各申请者获配公屋的相对优先次序,是按照计分制下其所获得的分数而定。申请人的分数,取决於申请者递交公屋申请时年龄、已轮候时间,以及他们是否公屋居民。一般而言,申请人年纪越大,分数越高。累积分数越高,将较优先获编配公屋单位。而平均轮候时间为大约三年的目标,适用於一般轮候册申请者,不包括非长者一人申请。



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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