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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使用课室空调的能源效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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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七日)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政府的资料,空调系统的温度每调低摄氏一度,耗电量便会增加一成。环保团体曾促请政府就合乎能源效益地使用课室空调制订长远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有否在参考各种因素(例如湿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及邻近地方的噪音)后,采用全面的能源效益方式,规管空调课室的温度;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三年,政府采取了何种措施,检讨在学校推行关於能源及二氧化碳减排事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的成效,以及(若适合的话)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作出的跟进检讨的详情;

(三)政府会否在学校推行与目标为本的综合环保表现架构类似的机制;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过去三年,政府有否参考外地(例如澳洲和新加坡)的经验,评估推展自愿性认可计划的可行性,藉以向环保表现超出第(三)项的最低能源效益目标的学校授予奖励;若评估结果显示该计划可行,详情为何;若结果显示该计划不可行,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於二○○六年向学校发出通告,促请学校把校舍内的空调温度维持在摄氏25.5度,以节约能源、改善空气质素,及应对气候变化。

  发展局及环境局於二○○九年四月为新建及现有政府建筑物共同订立了一套综合环保表现、并以目标为本的架构,就不同范畴的环保表现,包括能源效益、可再生能源、室内空气质素及温室气体排放等订立目标。当中部分目标特别为学校而设。新建政府学校的建筑面积若超过10,000平方米,则其能源效益表现须超越机电工程署发出的《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的标准最少5%,及比同类型现有建筑物的平均能耗至少低20%,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此外,所有无空调的新建学校应订下目标,利用可再生能源满足其0.5%的电力需求。上述环保目标同样适用於政府学校以及资助学校。

  我们透过如「香港绿色学校奖」等计划,大力推动学校实行节约能源及其他方面的环境管理措施。「香港绿色学校奖」由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环境保护署及教育局合办,为学校於环境政策、基础建设、环境管理及环保教育方面的表现,提供一套客观的评审基准制度。在包括节约能源在内的不同环保项目中,参加的学校均会获得评核。於其中任何一项达标的学校均会获颁「嘉许状」,而於所有共四项评审项目中达标的中、小学则会获颁「香港绿色学校」的名衔,而幼儿学校则获颁「最杰出表现奖」。於所有评审项目中表现超卓的中、小学更会获推荐参加「香港环保卓越计划」,竞逐学校界别的卓越奖。

  「香港绿色学校奖」自二○○○年开始举办至今一直广受学校欢迎,共有213间幼儿学校、305间小学及203间中学参加。在中、小学组下,共有165间学校获颁「香港绿色学校」的名衔,以及40间学校获颁发共98张「嘉许状」。此外,在幼儿学校组下,亦有15间学校获颁「最杰出表现奖」,以及47间学校获颁共80张「嘉许状」。

  为了提倡能源节约及减少碳足印,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为学校提供资助以更换较具能源效益的装置,例如T5光管及一级能源效益标签冷气机。截至二○一○年六月,有关保育基金已资助共213个相关项目,涉及款项共约5千3百万元。当中约20个项目已完成,估计每年可减少碳排放量约为300公吨。



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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