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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香港金融管理局营运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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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仁议员的提问和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作为政府架构的一部分,其营运经费却来自外汇基金,而其每年的财政预算无需经本会审议。此外,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是在现行法例下成立的证券及期货市场法定规管机构,其经费来自市场交易征费。然而,证监会仍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前向本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提交其财政预算,并回覆议员的质询。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金管局为何不按其他政府部门的做法,将其财政预算交给本会审议;

(二)有否评估,让本会审批金管局的财政预算会否对金融政策造成不良影响;及

(三)金管局会否仿效证监会的做法,每年向本会呈交其财政预算,并回覆议员的质询?

答覆∶

主席∶

  国际社会一般认同,中央银行应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以免其运作受到任何政治影响。

  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拟备的财政预算,在经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及其辖下的管治委员会的详细审查和回馈意见后,由财政司司长批准。

  金管局是透过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向财政司司长负责,并透过立法会及其他途径向社会负责。金管局总裁亦定期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报金管局的工作情况。

  这个做法既符合中央银行机构保持独立性的原则,亦能确保适当程度的问责性,更与国际上主要中央银行的有关安排看齐。这些安排行之有效,无须调整,但我们会定期作出检讨。



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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