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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创新及科技合作督导会议」第四次会议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香港举行。
在督导会议中,深港双方总结了自第三次会议以来的合作进展,并检视深港创新圈「三年行动计划」第一年的进度。
「三年行动计划」分为三大范畴,即创新基地(提供实验室或设备)、服务平台(分享科技资源及提供科技服务的平台)及重大研究专项(在特定科技领域的合作,如太阳能电池),共涉及二十四个合作项目,合作单位包括两地的政府部门、大学、科研机构及民间组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说:「过去一年深港合作成绩令人满意。作为创新圈的首个项目,杜邦公司的太阳能光伏电项目有助支援深港的太阳能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并成为科学园新的绿色科技群组(包括可再生能源和环保工业)的核心。产业的群聚效应,吸引了其他太阳能、光伏技术和相关的公司到园内建立业务。」
刘吴惠兰表示,「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得到两地科研界别的广泛支持,项目开展情况理想、进度要求基本达标,初部产生创新圈模式效应。
她指出,《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支持以香港研发成果在广东产业化为目标,务求吸引更多海外企业到深港两地进行科研和生产,并且重新肯定深港创新圈的重要性。她说:「广东省政府更希望中央可考虑把框架协议纳入『十二.五规划』,我们期待深港创新圈在『十二.五规划』有关科技发展的部分发挥更大作用。」
她续说:「我们会继续与深圳携手,鼓励深港创新圈『香港科研、内地生产』的合作模式,以吸引更多海外企业来港进行科研工作,积极推动两地创新科技合作项目。」
深港双方在二○○七年五月签署「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督导会议是促进深港两地在创新及科技方面沟通、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在签署深港创新圈合作协定后,双方推出深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联合拨款资助两地的科研合作项目。现正接受申请的二○一○年深港联合拨款资助的项目,涉及的科技范畴,与深港创新圈发展重点互相配合,包括互联网技术、集成电路及新型电子器件、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以及用於提高食物安全的生物技术。
出席今日会议的港方成员包括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科技)谢曼怡、创新科技署署长王荣珍,以及来自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和电讯管理局的官员。深圳方成员则包括深圳市市长科技顾问刘应力、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高国辉、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春等官员。
完
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