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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没有投购劳保而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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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im & Beauty(从事美容行业)的东主因违反《雇员补偿条例》内为雇员投购工伤补偿保险的规定,今天(六月二十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一万元。

  劳工处于去年十二月四日到该美容院巡查时,发现其雇主没有按照法例规定,为该美容院的两名雇员投购工伤补偿保险,因而被劳工处检控。

  《雇员补偿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雇主须为所有雇员投购工伤补偿保险,以承担其在该条例和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责任。

  如雇主不依法例为雇员投购工伤补偿保险,则会被检控,一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除此以外,他们亦须向从雇员补偿保险费征款的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支付附加费。

  雇员如怀疑雇主未有投购工伤补偿保险,可向劳工处劳工视察科的投诉热线二八一五 二二○○作出举报。所有举报资料均会保密处理。



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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