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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有关改善建筑设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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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发出: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向政府提交「优化建筑设计 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社会参与过程报告书。委员会共提出超过50项建议,就此次社会参与过程的三项核心议题,即(1)有关楼宇间距、楼宇后移及绿化面积的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引;(2)总楼面面积宽免;及(3)建筑物能源效益,以及一些较宏观的相关事宜作出建议。

  委员会主席陈智思说:「是次社会参与过程显示了公众对改变现状的清晰诉求,以及对优质及可持续建筑环境的热切期望。维持现状并不为公众所接受。市民对香港未来的愿景为改变现状提供了坚实的民意基础,对政府制订未来的建筑环境政策提供有用的参考。委员会在制订建议的过程中,致力平衡各种不同因素,例如可取性相对可行性、公众利益相对私人利益、业主/准业主相对发展商的权益、成本相对效益等各方面的考虑,从而缔造优质和可持续建筑环境。」

  最值得注意的是,委员会建议政府应对总楼面面积宽免设定整体上限;长远考虑采纳因应以表现为本及考虑个别地盘情况的方法,以厘定总楼面面积宽免的整体上限。委员会建议政府可参考若干基准(例如BEAM Plus评级)就楼宇整体环保效能厘定不同整体上限水平的可行性。

  委员会建议政府应降低停车场的总楼面面积宽免水平,并为地下停车场提供较地面停车场高的总楼面面积宽免,以鼓励兴建(如技术上可行)地下停车场,从而帮助减少楼宇的体积。地下停车场的设计亦应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在地下停车场提供照明和通风装置的能源效益。

  委员会建议政府应减少康乐设施和住客会所的总楼面面积宽免,特别是在住用总楼面面积较大的地盘。市民认为过大的康乐设施和住客会所,加上其可获的总楼面面积宽免,大幅增加了楼宇体积。

  虽然窗台目前不获总楼面面积宽免,但只要符合若干准则,窗台便不会被计算在地积比率之内。有意见认为窗台会增加楼宇整体体积和吸热程度。委员会建议政府检讨窗台的可取之处,以及现行不将其计入地积比率的政策和做法。

  就楼宇间距、楼宇后移及绿化面积的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引方面,委员会建议采纳「诚邀回应」中所述、源自屋宇署《顾问研究:对应香港可持续发展都市生活空间之建筑设计》而作出的建议方案。简单而言,政府应强制规定楼宇间距及楼宇后移,以处理「屏风效应」和都市热岛效应。而根据公众意见的取向,为使规管框架能以表现为本及按个别地盘的情鶪作出弹性处理,委员会建议设立机制,容许在考虑地盘位置和布局、风向、空气流通、都市气候因素、地区特色等因素后,可就个别个案调整有关规定。此外,委员会建议政府强制规定绿化上盖面积,并制定具约束力的监察机制,确保绿化面积在整个楼宇生命周期中获得妥善保养。

  关於建筑物能源效益,市民亦赞成建筑物纳入具能源效益的设计和设施。委员会建议政府定时检讨能源效益守则;提供支援协助现有楼宇进行翻新改装;推广使用建筑物能源效益基准和认证制度;提供关於建筑物能源效益的额外建筑设计指引;率先就公共楼宇实施节能措施订立目标,同时制订实践目标的时间表。

  许多市民对物业市场的透明度表示不满。委员会建议政府规定在新发展项目的售楼书内,以显浅易明的方式披露所有因应各项设施而获得的总楼面面积宽免的资料。为了让准买家充分知悉其所考虑购买的单位的资料,委员会更建议除了要列明「实用面积」所包括的项目外,亦应规定在新发展项目的售楼书内,以显浅易明的方式列明「建筑面积」内所获摊分的公用地方面积的详细资料,让准买家得知单位范围以外,但被计入为单位「建筑面积」及计算在楼价内的其他范围的资料。

  陈智思说:「我们期望政府积极回应委员会的建议。政府对委员会报告书的正式回应,将见证社会参与过程的最后阶段。」

  约2,400位来自业界、专业团体、环保团体、学术界,以及普罗市民,参与委员会及伙伴机构於去年六月二十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期间举办共65项社会参与过程活动(包括五个地区讨论坊)。社会参与过程的独立汇报机构香港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共分析约1,600份意见来源。

  委员会报告书及全部建议将上载是次社会参与过程的网页(www.susdev.org.hk),让公众参阅。独立汇报机构就所收集意见编制的报告及分析亦会上载有关网页。



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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