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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修改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提出的议案辩论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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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修改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提出的议案辩论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通过以我的名义提出,载列於议程的第二项议案,即就修改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议案。

  政府动议通过就修改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议案。倘若议案得到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载於议案附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附件二修正案(草案)》)将呈请行政长官同意,并由行政长官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附件二修正案(草案)》,二○一二年第五届立法会共由七十名议员组成,其中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三十五人,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三十五人。这项安排可以拓阔社会人士的参政空间,有更多议员服务市民,并符合人大常委会二○○七年《决定》有关功能团体及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的规定。

  有关新增的五个功能界别议席,特区政府已经一直维持不增加「传统」功能界别的原则,行政长官在星期一(六月二十一日)亦已宣布,特区政府接纳「一人两票」的建议方案。在立法会通过这项议案后,特区政府将会在本地立法规定:

(一)新增的五个功能界别议席,由民选区议员提名,然后由现时在功能界别没有投票权的登记选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出;

(二)原来的一个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则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

  按照这个安排,每名选民在立法会选举中都有两票,一票投地区直选的议席,一票投功能界别的议席。这个方案能提升选举的民主成分,为日后普选铺路。律政司司长在星期一已经解释,特区政府认为方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各方面的理据。

  在立法会通过议案后,特区政府亦会就取消委任制度提出建议,并谘询立法会和市民的意见。

  主席,我们注意到这个星期由不同机构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有超过一半市民认为立法会应该通过这个方案。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这项议案。



2010年6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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