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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何秀兰议员提出中止待续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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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秀兰议员提出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第40(1)条动议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的议案进行的辩论现即中止待续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自从我们在去年十一月发表有关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谘询文件,并且在四月提出了公众谘询报告,关于二○一二年的政改问题,已经在香港社会、立法会、区议会,在议会内外进行了七个月的公众谘询和讨论,社会上的讨论其实已十分充足。

  有不同的党派提出了今日较早前大家谈到的「一人两票」方案,这其实亦是回应了我们在谘询文件中所提出的一些发展方向。所以,在过去的一段日子,就「一人两票」的建议,不同党派、议员、团体和个别人士都有表达意见。现时特区政府接纳了「一人两票」方案,并且表明在立法会通过我们今天提出关于《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正动议议案后,将会在本地立法层面,特别就各方面的细则听取立法会的意见,并在提出立法建议的过程中,在立法会内外吸纳意见。

  我们现时提出的两项宪制层面的《基本法》附件的修订,确实是宪制层面的修订,本身并未触及、涉及具体的细节,而我们将会在本地立法层面处理这些具体的细节。

  在过去几天大家亦表示关心,例如政府准备如何落实新增的五个功能界别议席,又例如有人提到提名门槛等。主席,我想藉此机会向各位议员重申,特区政府已承诺在落实新增的五个议席时,一定会以公道、合理的安排,容许不同的党派可以参与竞选,以致这竞选会有足够的竞争。

  主席,其实我已向政制事务委员会主席建议,如果立法会通过了这两项议案,政府会在七月的委员会会议上先听取各位委员就二○一二年两个选举产生办法的具体意见,让我们在暑假期间准备这两项条例的修订草案的建议时,可以详细考虑。到了秋季,政府可以向各位议员提出我们的建议,进一步听取大家的意见,然后才提出条例草案。

  大家十分关心到底我们如何进行本地立法,我特别再就两方面作回应。再谈「一人两票」方案,其实最重要的细节都相当清楚,例如选民人数,就是由约三百二十万名选民以「比例代表制」选出五位立法会代表,而这些立法会代表要从四百多位民选区议员中提名为候选人。提名门槛方面,在过去这段日子,我们收到的意见,提名门槛仍是介乎十名至二十名民选区议员作为提名人。政府当然会尊重不同党派、议员所提出的意见,以制订本地立法建议。

  至于选区界定方面,我们也会在处理本地立法时,再听取各位议员的意见。选区划界一方面是如何为新增的五个功能界别议席作出选区的界定,亦关乎到如何把新增的五个地区直选议席分配给各大选区。所以,主席,在本地立法时,确实有充分时间进行讨论和及后的立法规定。

  何秀兰议员刚才提出一项技术问题,就是政府建议选举委员会由一千二百人组成,在第四界别──政治界别,会有新增的一百名委员。在政治界别的三百名委员中,我们合共预留了七十个议席予第五届立法会的议员,但我们确实在二○一二年三月便要选出第四任行政长官,那时仍然只会有六十名立法会议员,那么余下十个议席的名额如何处理。主席,其实政府在二○○五年已向立法会解释,我们需要有一个过渡安排,大家就这十个议席会有选择:可以交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交由乡议局成员互选产生;也可以交由港区政协委员互选产生。但这十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只可以直至例如二○一二年九月底为止,因为由二○一二年十月开始,就会有新一届七十名立法会议员,这一个过渡安排(transitional provision),正是政府在本地立法时需要考虑的。主席,这些问题其实已讨论过,亦会在本地立法时有充分的空间、时间,亦理应在那个层面才处理。

  所以,主席,我认为今日的动议辩论应该继续,而不应该中止。

  多谢主席。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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