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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09-2010年度)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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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09-2010年度)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09-2010年度)条例草案》。

  《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规定∶「在结算任何财政年度的帐目时,记在任何总目上的开支如超逾拨款条例拨予该总目的款额,超额之数须包括在追加拨款条例草案内,而该条例草案须在出现该超额开支的财政年度终结后,於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提交立法会。」

  2009至10财政年度的帐目现已完成结算,在总共83个开支总目中,有17个超出《2009年拨款条例》原先拨给该等总目的款项,有关的额外支出,主要是为了落实职系架构检讨报告书中的建议、向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信托基金注资,以及推行各项一次性的纾困措施,例如为贫困人士提供额外福利援助。所有超额开支,均已获得财务委员会批准或该委员会授权批准,给予追加拨款。

  现提出《追加拨款(2009-2010年度)条例草案》,以便对该17个开支总目所需合共约61亿元的追加拨款,给予正式的法律权力依据。

  多谢主席。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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