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售卖含二氧化硫牛肉判监禁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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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出售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鲜牛肉,今日(六月十五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二万元及入狱两个月,缓刑三年。
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人员今年一月五日在将军澳厚德街市地下H20号铺名为「德兴牛肉」的新鲜粮食店进行突击行动后,提出有关检控。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二氧化硫可用於凉果、果汁等食物,但不得加於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呼吁业界不可在食物加入不准许使用的添加剂。
发言人说:「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零售层面出售的肉类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完
2010年6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