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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贩毒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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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六月十四日)提醒市民,贩毒是一项严重罪行,干犯者一经定罪可被重罚。

  警方就两名毒犯於高等法院分别被判监禁二十二年后作出上述警告。
 
  案情透露,毒品调查科探员於去年四月一日在大角咀一住宅单位采取行动,拘捕单位内两名分别二十二岁及二十七岁男子,并在单位内搜出约一千二百克的可卡因及一批制毒工具。

  两人合共被控以两项贩运危险药物罪名及一项制造危险药物罪名,於今日在高等法院各被判入狱二十二年。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号



2010年6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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