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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赈灾拨款近一亿元为香港境外灾民提供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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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不同政府和国际性救援机构发出的赈灾呼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二○○九至一○年度从赈灾基金拨款九千八百九十一万元,为香港以外发生灾害地方的灾民提供紧急救援。

  赈灾基金上年度透过六间救援机构,拨款资助十九个救援计划以赈济灾民。这六间机构包括爱德基金会、中国福音事工促进会有限公司、施达基金会、救世军、乐施会和香港世界宣明会。另外,基金亦批出一宗五千万元的拨款,通过中华旅行社,予台湾当局赈济受台风莫拉克影响的灾民。

  各救援计划的细节如下:

* 在去年六月,基金批出四笔款项合共五百三十万元援助孟加拉及印度受风灾影响的灾民。

* 在去年七月,基金拨出三笔款项合共七百零九万元,以赈济内地广西、贵州、湖南及江西受水灾影响的灾民。另外,基金批出一笔二百零九万元的款项,援助云南受地震影响的灾民。

* 在去年八月,基金拨出两笔款项合共五千五百万元,以赈济台湾受风灾影响的灾民。

* 在去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基金批出四笔款项合共一千零十二万元,援助菲律宾受风灾影响的灾民,以及两笔款项合共五百四十一万元,援助印尼受地震影响的灾民。

* 今年一月至三月期间,基金拨出一笔八百万元的款项,以赈济海地地震灾民;一笔二百万元的款项,以赈济智利地震灾民;一笔二百五十万元的款项,以赈济新疆雪灾灾民;和一笔一百四十万元的款项,以赈济广西及云南的旱灾灾民。

  所有受资助的救援机构必须於完成每项救援计划后,就拨款的用途向特区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及经审核的帐目。

  赈灾基金的运作由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负责,基金为特区政府提供有效的渠道,当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发生灾难时,对国际间的人道援助要求作出迅速的回应。

  特区政府在赈灾基金成立时,注资五千万元,并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时拨款以维持基金的结余至五千万元。如有需要,政府也会在财政年度内,因应救援的需要,以及基金的结余及承担额,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追加拨款。

  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负责就赈灾基金拨款政策及行事方式向政府提供意见,建议批予指定机构的具体拨款额及监察获拨款机构使用拨款的情况。

  委员会主席为政务司司长,成员包括张炳良教授、叶维义、梁刘柔芬、黄成智、罗仲荣、顾尔言、张郁德芬、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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