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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医务委员会的执业资格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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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潘佩妤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医务委员会(委员会)表示,除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的医科毕业生外,凡有意向委员会注册以获取执业医生资格的医科毕业生,必须通过委员会举办的执业资格试,并须於认可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完成一段注册前的驻院实习及评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参加执业资格试的考生人数,当中通过该执业资格试的人数为何;

(二)过去三年,每年参加及通过执业资格试的考生主要在哪五个国家或地区完成医科本科教育,以及其占考生总数的百分比(按附表一列出);及

(三)过去三年,每年参加及通过执业资格试的考生当中,属内地大学医科毕业生及已在内地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生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按附表二列出)?

答覆:

主席:

  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是根据《医生注册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获权力处理本港执业医生的注册及纪律规管事宜。医委会其中一个主要职能是负责筹办及举行非本地医科毕业生的执业资格试。

  除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大学的医科毕业生外,凡有意向医委会注册以获取执业资格的人士,不论他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是否已取得执业资格,必须参加医委会的执业资格试及在香港完成为期十二个月的驻院实习训练,才可在香港注册成为医生。此等人士必须符合香港法例第161章《医生注册条例》第7A条所列出的要求方可应考。其中第(1)(b)(i)条说明参加人士须使医委会信纳在他提出申请时,他已圆满地完成不少於五年属医委会批准类型的全时间医学训练,并是医委会接纳的医学资格的持有人。

  医委会举办执业资格试的目的,是要确保在香港以外地方接受医学训练而有意在香港注册成为医生的人士,亦具备与本港医科毕业生同等的专业水平,以保障本港医疗服务水平及公众健康。医委会在主办执业资格试时,会确保其水准与香港两所医学院的毕业生的评核标准一致,而考试试题亦由两所医学院委任的教学人员负责草拟,并由医委会执照组辖下的考试小组审核。

  执业资格试每年在香港举办一次,包括三个部分,即专业知识考试(第一部分)、医学英语技能水平测验(第二部分)及临床考试(第三部分)。考生须在第一及第二部分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或获豁免考试,才可报考第三部分考试。考生须在全部三个部分的测试取得合格成绩,方被视为通过执业资格试。第一部分考试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考生必须在这有效期内通过其余部分的考试,否则该第一部分考试的合格成绩将会失效。第二部分的合格成绩不设有效期限。

  现回答问题各部分如下:

(一)去年报考执业资格试各部分的人数及通过考试的人数载列於附表三。

(二)在二○○七至二○○九年报考执业资格试各部分的人数与及格的人数(按接受医科教育的国家/地区划分的最高五位)分别如下:

  第一部分:专业知识考试载列於附表四。

  第二部分:医学英语技能水平测验载列於附表五。

  第三部分:临床考试载列於附表六。

(三)过去三年内地医科毕业生参加及通过执业资格试的人数载於答覆(二)。由於依据《医生注册条例》举办的执业资格试并无规定考生须先取得香港以外的医生执业资格,医委会并没有搜集考生是否在执业资格试前已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包括内地)取得执业资格的资料。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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