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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林大辉议员的提问的书面回覆:
问题:
财政司司长於本年四月二十一日在本会会议上宣布,最后一次延长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信保计划)的申请期六个月,直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於五月公开表示,在信保计划於本年年底到期后,政府会审视如何改善现有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以及推出新的支援中小型企业(中小企)计划。关於向中小企提供的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信保计划的实际坏帐率、涉及坏帐索偿的企业数目及它们的业务类别为何;
(二) 有否评估近月的欧洲债务危机、外汇压力及外围市场不明朗因素增加,对本港中小企承接订单及收取货款等各方面的影响;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政府会否因应市场实际情况的变化,改变信保计划於本年年底到期后不再延长的决定;
(三) 有否评估,当信保计划於本年年底到期后,银行会否再次收紧对中小企的信贷,导致后者出现融资困难,以及不再延长信保计划的申请期对银行向现已获贷款的中小企安排的循环信贷会产生什么影响;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 有否评估,能否由在现有市场机制下提供类似计划的机构或一个新设立的中介机构取代政府在信保计划下的保证人角色;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 有否拟订日后推出新的支援中小企计划或措施的时间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 如何确保新的支援中小企计划或措施能与信保计划接轨及符合中小企的实际需要?
答覆 :
主席 :
政府於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推出「特别信贷保证计划」,总承担额高达一千亿元。截至二○一○年六月七日,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在计划下合共收到三万五千四百七十四宗申请,当中三万二千八百三十五宗获批,涉及的贷款总额超过七百九十五亿元。有关计划令超过一万八千间企业受惠,当中百分之九十五为中小企业,帮助稳住超过三十一万名雇员的职位。
就林大辉议员提出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 截至二○一○年六月七日,工贸署共接获八十九宗坏帐个案的通知,涉及的索偿总额约为九千六百七十四万元,占整体批出的信贷保证额约百分之零点一五。有关个案涉及多个行业,包括制造业(例如电子,金属制品,纺织及成衣)及非制造业(例如进出口贸易,批发及零售)。
我们必须指出,由於大部分贷款由批出到现在不足一年,加上「特别信贷保证计划」容许企业在首六个月只偿还利息,现阶段的坏帐数字不足以反映实际情况,不排除坏帐数字会继续上升。我们会继续密切观察有关情况。
(二)至(四) 「特别信贷保证计划」是一项临时的措施,目的是应对二○○八年全球金融危机引发的信贷紧缩问题。随外围环境改善,本港的经济情况喜见好转,企业营运及信贷问题已得到纾缓。政府预期香港经济在二○一○年的整体增长为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五,推出上述计划的目的已能大致达到,应该是时候逐步让信贷
场恢复正常运作。不过,虽然金融风暴最坏的时刻已经过去,近期外围环境不利因素增加,全球及本港经济复苏可能反覆,企业可能需要多些时间整固业务。财政司司长在今年四月二十一日已宣布最后一次延长「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的申请期至二○一○年底。
政府为「特别信贷保证计划」提供的贷款担保期(包括有期贷款(注一)及循环贷款(注二))最长为五年,或直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较早者为准)。虽然计划在年底完结,但政府为有关循环贷款作出的信贷保证会继续有效,直至其保证期完结为止。
「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的申请期完结后,现有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仍会继续运作,为中小企的信贷融资提供支援。现时参与这计划的金融机构有三十五间。我们自二○○八年十一月起就「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实施了一系列的加强措施,包括提高了贷款用途的弹性和延长了贷款的保证期。与「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相同,在「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下,政府提供的信贷保证上限可助中小企取得一千二百万元贷款额,而最长的保证期为五年。相信「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日后可继续为中小企的贷款融资提供适切的支援。
关於以市场机制或中介机构取代政府的担保人角色的建议,当中涉及很多复杂的问题,各界须进一步探讨。况且,政府会继续通过「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提供担保,协助中小企业在商业市场中取得贷款。我们现时没有打算改变政府的支援角色。
(五)至(六) 中小企业是香港的经济支柱,政府一向非常重视业界的健康发展,并且致力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适切的支援。工贸署的各中小企业资助计划,为企业在营运、市场推广、购置设备、增加竞争力等方面提供支援;创新科技署的「创新及科技基金」及「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亦会资助企业提升科技水平和注入创新意念;创意香港的「设计业与商界合作计划」则协助中小企进行设计运用的投资,以及把设计活动转为商品化的产品或服务等。
为支援本地中小企迎接未来的机会和挑战,我们会研究如何整合和调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现有资源,进一步协助中小企提升生产力和竞争力。我们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业界的意见,务求为中小企提供适切到位的支援和服务。
注一:保证期由提取贷款当日起计。
注二:保证期由申请人可以使用其循环贷款当日起计。
完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