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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宣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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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淑庄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答覆:

问题∶

  最近,政府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及推广活动(包括以电视广告、电台广告、报章广告及公共交通工具车身外或车站内的广告进行宣传),呼吁市民支持《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建议方案》(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就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进行宣传及推广的预算开支及每个宣传项目的分项数字为何;

(二) 有否评估在电子媒体播放的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宣传短片及录音是政治广告,还是属一般在政府宣传信息时段播放的公共资讯;若评估结果不是政治广告,理据是什么;若评估结果是政治广告,而鉴于现时《广播条例》对电台和电视台播放政治广告是有限制的,政府在发放该等广告前,有否谘询广播事务管理局,以及谘询的结果是什么;若没有谘询,原因是什么;及

(三) 鉴于早前的立法会五区补选的宣传物品没有鼓励市民投票,但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的宣传物品却呼吁市民支持该方案,政府是根据什么准则决定采取上述截然不同的做法;政府日后会否继续利用政府宣传信息时段进行政治宣传;若会,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一) 政府在今年四月发表《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总结了政府在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二月进行三个月公众谘询期间所收到的意见,并提出政府就二零一二年上述两个选举办法的建议方案。为配合有关方案的推出,政府展开了宣传工作,争取市民支持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

  在现阶段,政府为有关宣传工作预留了约九百万元。分项数目开列于下表。如有需要,政府或会进一步调整预留款额。

               百万元
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   3.3

宣传海报及单张         0.1

报章及网页广告         2.5

巴士、电车、的士车身广告    1.5
及港铁站宣传海报

路旁灯柱彩旗、外墙横幅海报   0.6
、其他展示品及杂项开支

备用开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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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共: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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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府的政策是透过推动今年四月提出的建议方案,提升二零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的民主成分。政府会继续尽最大努力,争取公众支持和立法会通过有关方案。

  现在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要时刻,立法会很快便会就修改二零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的两项议案,进行表决。政府为配合建议方案的推出而制作的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旨在令公众更明白二零一二年政制向前发展的意义和重要性。政府就方案所作的宣传,既没有促进任何个别机构、商行或个人的利益,亦没有为个别政治团体或个别人士的利益或优点作宣传。有关宣传涉及的是社会整体关注的事宜。政府就此事所进行的宣传工作,是一项推广政府政策的宣传运动,与政治广告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三) 提问把有关今年五月的立法会补选的宣传工作,与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的宣传工作相提并论,这并不恰当。

  关于今年五月的立法会补选,特区政府一贯的立场是今次补选是本可避免的,也是不必要的。按照现行法例规定,当立法会有议席出缺时,政府有责任安排补选。政府亦进行了宣传工作,告知选民有关补选的安排。至于选民是否在选举中投票,以及如果参与的话该如何投票,由他们个别自行决定。

  至于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有关方案可以提升二零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的民主成分,特别是借助民选区议员具备的广泛民意基础,加强他们在组成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参与,为落实普选铺路。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是期望香港政制在二零一二年向前踏出一步。若香港能就二零一二年的选举制度凝聚共识,将更有信心和条件在二零一七年和二零二零年落实普选。

  正如我在上文第(二)部分的回覆中表示,政府就二零一二年政制方案所进行的宣传工作,是一项推广政府政策的宣传运动,与政治广告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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