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是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政府表示会积极发展自资大学,以解决专上学位不足的问题,并为此预留了六幅土地,包括前皇后山军营一幅逾十万平方米的土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院校须经过什么评审程序才可获评定为大学;
(二)鉴於树仁学院由申请到升格为大学历时超过十年,审批其他院校的申请的所需时间是否相若;若然,当院校或办学团体要求缩短审批时间时,当局有何措施保证大学的水平和质素;及
(三)鉴於政府表示落马洲河套地区的发展将以高等教育为主,在该区发展的高等教育将会以自资还是以公帑资助的模式运作,以及将会提供多少个学位;有否考虑把已预留的六幅土地和河套地区都用作发展高等教育会否使学位供应过剩;当局有何规划以防止这问题出现,以及会如何协调该等土地的用途?
答覆:
主席:
(一)根据现行规例,除按本身的条例成立的院校(注一),任何希望颁授本地学位的院校,必须在《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条例)下注册成为专上学院。
院校在注册前,须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的「院校评审」,确保院校管治架构、学术水平及质素、师资、质素保证机制及财政状况等达到要求。然后,成功注册的专上学院拟开办的每一个学位课程则须另外通过「课程甄审」,确保课程的素质达到学位的水平。最后,须根据条例取得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批准后,方可颁授相关课程的学位。
一般而言,学院获准提供学位课程后,须每五年进行「课程覆审」。院校在相关学位课程通过最少两次「课程覆审」后,并在相关的学科范围内有确认良好往绩,可向评审局申请在该学术范畴取得「学科范围评审」资格。取得资格的院校可在该学术范畴内自行开办有关课程并颁授资历,而无需把个别课程送交评审局评审。
成功取得「学科范围评审」资格的院校,须根据条例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申请使用「大学」的名称。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申请时,会按照每个申请的具体情况,并考虑院校的内部管理、质素保证机制、研究能力等,以决定是否让院校使用「大学」的名称。
(二)院校提供自资学位课程乃至升格为大学,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每间院校所需的时间亦不可一概而论。最主要的考虑是教学质素,包括需要通过严谨的学术评审,以及确认院校的良好往绩。
在学术评审方面,评审局会根据个别院校的情况作出专业评审。评审局对所有院校均一视同仁,不会因院校的背景而影响评审所需的时间及标准。
(三)在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方面,港深双方初步认为落马洲河套地区可考虑以高等教育为主,辅以高新科技研发设施和文化创意产业用途。港深双方以此合作意向为基础,在二○○九年六月展开了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规划及工程研究,研究预计於二○一一年年底前完成。现时构思该区的高等教育发展将会以自资模式运作。至於该区提供的学位数目,需视乎研究结果,以及业界的发展意向,在现阶段我们并没有为拟提供的学位数目设立任何硬性指标。
我们必须强调在发展教育的过程中,确保质素至为重要。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追求在短时间内提供大量的自资学位。我们会继续以严谨的态度,在确保质素的前提下,鼓励自资高等教育界别的发展。
注一:现时按本身条例成立的院校包括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香港公开大学及香港演艺学院。
完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