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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接收和再传送2010年国际足协世界杯足球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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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最近有关在香港接收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广播的2010年国际足球协会(国际足协)世界杯足球赛事(国际足协节目)的报道,电讯管理局(电讯局)今日(六月七日)表示,星电视共用天线牌照持有人接收及再传送这些节目或会因侵犯存在於节目的版权而可能负上民事法律责任,和违反
星电视共用天线的牌照条件。
电讯局发言人说:「星电视共用天线牌照持有人根据《版权条例》(第528章),可当作已获批隐含特许以接收和再传送未经锁码的
星电视节目。尽管如此,由於中央电视台已根据《版权条例》第82(5)条撤销有关国际足协节目的隐含特许,
星电视共用天线牌照持有人因而不再获准接收和再传送这些节目。」
发言人说:「此外,根据星电视共用天线牌照一般条件第7条,如
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所接收到的节目或其他通讯存有任何版权,持牌人不得作出任何侵犯该版权的行为。」
他说:「经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接收和再传送中央电视台广播的国际足协节目,或会侵犯存在於国际足协节目的版权,并可能违反
星电视共用天线牌照的条件。」
他续说:「星电视共用天线营办商应避免接收和再传送中央电视台的国际足协节目。」
电讯局已发出通函,就有关事宜提醒所有星电视共用天线牌照持有人。电讯局亦已建议
星电视共用天线牌照持有人应预先给予观众适当和充分的通知,让他们知道不能经
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收看再传送的中央电视台广播的国际足协节目。
完
2010年6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4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