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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旅游业的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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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六月三日)到访屯门区后与传媒谈话的内容(中文部分):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今日有机会到屯门区接触了好几个社区服务机构,对我了解志愿机构和社会企业非常有帮助。我也有机会跟一些在社企工作的妇女,以及在女青年会青年中心的青年人交流,对我来说是个非常好的经验。

  我想藉这个机会跟大家谈谈一件在旅游业界刚刚发生、令我们非常遗憾的事故的一些看法及跟进工作。

  香港有超过一千五百间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我相信绝大部分都是以诚信为营商之道。但只要有一间以无良的手法,或一个导游没有跟从守则为旅客服务,就会影响香港整个旅游业和经济,所以我们一定要严正处理。而因为这个个案牵涉刑事成分,所以我们已跟警方追查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一定要追究到底,无论有多少个版本,我们都要寻找事实的真相。

  就我们如何防止这类事件再发生,第一,业界当然要知道业内的害群之马最终会令自己都受害,这个信息很清楚。第二,旅游业议会作为监管机构,透过自律和发牌制度监督导游质素,这方面的工作要加强,包括如何让旅客知道,因为他已经支付了服务费用,会得到应有的服务,这个知情权一定要加强。

  旅游事务专员今日下午已跟深圳旅游当局交换最新情报,并已经与深圳市旅游当局达成三点共识。在资料交换上,深圳市旅游当局会与旅游业议会互通由深圳来港的旅行团资料,我们也希望透过旅游业议会的机制加强监督。明查方面,一定会派员监督这些团去购物的地方及景点,抽查导游身分,确认他们合资格带团。

  深圳当局也承诺加大力度巡查旅游接待公司,并不排除在发现有违规的时候加重罚则。这些是我们现时立刻要做的。至於旅游业议会要跟进的工作,议会主席和董耀中(议会总干事)亦已经向传媒和市民交代现时的工作。在政府的层面,我们一定会协助旅游业议会,跟进所有工作,以保障游客和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为何会与深圳市旅游局谈,而不是国家旅游局?是否很多零团费的内地团都是经深圳来香港?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与国家旅游局的联系是无间的,亦有向它汇报这件事。至於我们为何与深圳旅游当局跟进此事,是由於我们发觉有一些由广东省以外到港的旅行团都有透过它们在深圳的代办或一些联系机构去安排,我们认为应该在源头处理问题。

记者:强逼旅客购物的投诉数字近来上升,政府是否需要做些工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在消费层面上,我们要给消费者清楚信息,以及他们来港时要有很清晰的行程,让他们清楚知道他们的权利,是不需要在强逼情况下购物,这是很重要的工作。旅游业议会已提升它的工作,所有旅行社接待旅客时都要让旅客清楚知道他们的权利。香港是一个法治的地方,绝不容许「拉闸」而被逼购物,我们正草拟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修例建议,会在这层面做些工夫,对高压销售手法立法管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0年6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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