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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为残疾人士提供的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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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有团体向本人反映,现时政府向残疾人士提供的服务并不足够,包括提供持续教育机会、就业扶助、庇护工场名额及对家居照顾者的支援等。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有多少名智障人士在完成特殊学校课程后能够继续就学;因没有经济资助(例如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专上学生资助计划及相关的贷款计划)而未能接受持续教育的智障人士数目,以及他们未能获得资助的原因为何;有没有专为智障人士而设的资助计划;每年智障人士经劳工处展能就业科协助而成功就业的个案有多少宗;其他求助人未能成功就业的原因为何;

(二)目前全港庇护工场提供的就业名额有多少个,以及平均轮候时间为何;过去五年,政府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了多少个庇护工场名额及现时的轮候人数为何;新的日间展能中心(包括九龙西)的设立时间表为何;及

(三)过去五年,每年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残疾人士家长/亲属资源中心及残疾人士社区支援计划的服务使用者当中,智障人士照顾者所占的百分比,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答覆:

主席:

  香港康复政策的整体目标是透过推行全面而有效的措施,发展残疾人士的体能、智能及融入社会的能力,让残疾人士无论在社交生活和个人成长方面均能全面参与和享有平等机会。我们会继续按2007香港康复计划所订的方向,为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提供适切服务和支援。就黄成智议员有关为残疾人士提供持续教育、就业和职业康复以及照顾者的社区支援等方面的提问,现分项回答如下:

(一)政府提供特殊教育的政策目标,是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提供适切的学习环境,支援他们接受教育,以帮助他们充分发展潜能,增强独立生活和适应的能力,使他们能够融入社会。智障儿童学校的学生在完成学校提供的课程后,会根据其能力、特定需要、性向和兴趣,选择其他学习/培训机会或接受康复服务。根据教育局从智障儿童学校收集的资料显示,过去五年,智障儿童学校的离校生当中,每年平均约有45%接受职业培训,其中大部分到职业训练局的技能训练中心及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的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接受培训,小部分到职业训练局的卓越培训发展中心或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接受培训。接受这些培训的智障学童人数载於附件。其余的离校生主要在社署资助的庇护工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展能中心及残疾人士院舍接受职业康复、日间训练、住宿照顾等服务。

  智障儿童学校离校生如修读的课程是学生资助办事处管理的资助计划下所涵盖的课程,并符合相关资格,均可获得资助。虽然学生资助办事处辖下并无专为智障人士而设的资助计划,但所有学生(包括智障人士)若符合学生资助办事处相关资助计划的资格,均可获得资助。政府并无因未能获得学生资助而未能接受持续教育的智障人士数目及其原因的纪录。

  就劳工处为残疾求职者(包括智障求职者)提供的协助方面,在过去五年,该处的展能就业科平均每年登记的智障求职者约730名,成功就业的个案有670宗;以二○○九年为例,该科登记的智障求职者为696名,成功就业的个案则有673宗。根据展能就业科的经验,智障求职者的求职申请是否成功,视乎个案的个别情况,并且受多项因素影响,例如求职者的经验、技能水平、面试时的表现及自信心以及其他求职者的竞争等。有见及此,为了加强残疾求职者(包括智障求职者)的竞争力,展能就业科透过职前培训,协助他们掌握求职策略、面试技巧及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另外,为提升残疾求职者的就业机会,展能就业科会协助他们掌握最新的劳动市场资讯,并加强向雇主宣传聘用残疾人士的讯息。为此,展能就业科自二○○五年起推行「就业展才能计划」,透过向雇主发放工资津贴,鼓励雇主试用残疾人士。

(二)在就业衔接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及机构致力为残疾人士(包括智障人士)提供一系列的职业康复、训练及就业服务,协助他们获取切合市场需要的工作技能,并觅得与他们能力相符的合适工作。除劳工处为残疾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外,职业训练局辖下三间技能训练中心,会为十五岁或以上被评估为有公开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士提供免费的全日制职业技能训练课程。此外,雇员再培训局亦为十五岁或以上及具副学位或以下学历的残疾人士提供再培训课程,这些课程费用全免,并设有培训津贴。社署亦为残疾人士提供免费日间训练及职业康复服务,以协助改善其社会适应能力、提升他们的社交技巧和职业技能。凡十五岁或以上的残疾人士均可透过学校社工、医务社工、家庭服务社工或康复服务单位的职员转介,申请合适的服务。

  社署为残疾人士提供各类职业康复服务,当中包括在庇护工场接受职业康复训练,旨在为尚未能公开就业的残疾人士提供特别设计的工作环境,以进行适当的职业训练,让他们从中学习如何适应一般的工作要求,发展社交技巧和人际关系,为日后投身辅助或公开就业作好准备。

  截至二○一○年三月,社署共提供5,133个庇护工场的服务名额。社署亦会在二○一○至一一年增设420个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名额,为残疾人士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当中包括庇护工场服务及辅助就业服务。在二○○九至一○年度,轮候庇护工场的平均时间约为十四个月。由於庇护工场的服务对象为各类的残疾人士(包括智障人士及肢体伤残人士),社署现时的电脑系统未有收集服务使用者及轮候人士的残疾类别的数据。

  除了庇护工场服务外,社署亦提供展能中心服务,为智障人士提供日间照顾、日常生活和简单工作技能的训练,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上更为独立,以便更全面地融入社群。截至二○一○年三月,社署提供的展能中心服务名额共有4,495个。在二○一○至一一年度会有137个新增服务名额投入服务,其中82个位於西九龙区。

(三)社署於二○○九年於全港成立了十六间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加强对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的支援和训练,提升照顾者的照顾能力,减轻他们的负担和压力,并且改善他们的生活质素。这些地区支援中心连同残疾人士家长/亲属资源中心及残疾人士社区支援计划,旨在为残疾人士及照顾者提供更全面的社区支援服务。

  截至二○一○年三月,六间残疾人士家长/亲属资源中心的登记家庭会员人数约为4,800人,当中包括智障人士及肢体伤残人士及其家人。社署现时的电脑系统未有收集服务使用者及轮候人士的残疾类别的数据。而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及残疾人士社区支援计划则不设立名额制度,照顾者可直接於服务单位参加活动或接受服务。因此,我们没有使用有关服务人数的统计数字。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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