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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政府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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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尽管审计署署长於二○○八年三月公布的第五十号报告书中指出,有政府产业署管理的政府处所长期闲置,但近日有报道指有关问题至今未有改善,令公众质疑政府产业署未有尽力达致其对政府处所的使用及进行商业项目方面的宗旨,即确保以最具效率和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使所有政府地方得以物尽其用;以及在合适的政府地方引入适当的商业活动,以期政府的资本投资取得最高回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审计署署长第五十号报告书指出的政府闲置处所中,现时仍闲置的处所的数目、面积、已闲置的年期、现时每月市值租金及累计应收租值为何;已租出或已改变作其他用途的处所为何;及

(二)自审计署署长第五十号报告书公布后,政府产业署就改善有关处所的闲置问题的工作详情和进度为何;有否制订工作时间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石礼谦议员的提问,我们现答覆如下:

  审计署署长第五十号报告书(审计署报告书)提及的三个位於大厦A、B和C内的空置政府处所,原本预留给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作港铁车站出入口范围(预留范围)。这三个预留范围的楼面面积分别约为298平方米、185平方米及447平方米,而位处的大厦於一九七九年、一九八一年及一九九四年落成。

  政府帐目委员会(委员会)曾就审计署报告书中有关三个空置政府处所的调查结果进行公开聆讯。正如我们当日向委员会解释,改变三个预留范围的用途涉及多项法律、技术等问题。委员会於二○○八年七月发表的第五十号报告书要求政府继续向其报告就有关空置政府处所作其他用途一事谘询律政司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结果、政府产业署(产业署)在修妥大厦A和B的空置政府处所的渗水问题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以及在落实审计署各项建议方面所取得的其他进展。根据既定程序,政府分别在二○○八年十月向立法会提交的政府覆文、去年十一月向委员会提交的年度进展报告,以及在今年五月向立法会提交的政府覆文中,交代有关的工作进度。我们会在今年向委员会提交的年度进展报告中,汇报各项工作的最新进度。

  总括而言,自委员会发表第五十号报告书后,产业署、屋宇署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积极跟进该审计署报告书和委员会的建议,寻求解决有关法律、技术问题的方法,并且研究改变用途的可行性和具体方案。

  产业署在去年七月向港铁查询是否仍有需要使用该三个政府处所作港铁预留范围。港铁在去年九月告知政府,港铁没有计划使用在大厦A内的预留范围。至於大厦B和C内的预留范围,港铁会在西港岛线建成后,检讨是否有需要使用有关预留范围作为铁路延长部分之用。今年三月,港铁告知政府在敲定西区的长远规划后,大厦B和C内的港铁预留范围不需作为铁路未来延长部分之用,而政府可把这些预留范围用作其他用途。今年三月,产业署取得屋宇署同意,可把三个预留范围改作办公室/店铺/广告之用。在港铁和屋宇署作出上述决定后,我们便陆续落实改变预留范围用途的工作。

  产业署在今年四月开始与大厦A和B的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公司商讨有关预留范围使用大厦的屋宇装备的可行性。至於大厦C内的预留范围,由於改变其用途必须取得大厦发展商及所有业主的同意,产业署已於今年四月与该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跟进有关事宜。

  我们下一步会为大厦A和B内的预留范围进行改装工程,把有关处所改变为上述获批准的用途。若产业署与该两幢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公司就预留范围使用大厦的屋宇装备的磋商进展顺利,预计有关改装工程可於年中展开,并於年底前完工。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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