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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处今日(六月一日)发表最新的零售业销货额数字。
二零一零年四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临时估计为251亿元,较上年同月上升15.6%。扣除期间价格变动后,二零一零年四月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较上年同月上升12.4%。所用的物价平减指数是从消费物价指数内相关的项目选取。
二零一零年三月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修订估计为248亿元,较二零零九年三月上升19.0%,而总销货数量则上升17.3%。
与二零零九年同期比较,二零一零年首四个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上升18.0%,而总销货数量则上升15.0%。
按商店主要类别分析,二零一零年四月与二零零九年四月比较,汽车及汽车零件的销货数量升幅最大,上升54.0%。其次为电器及摄影器材(零售量上升26.1%)、珠宝首饰、钟表及名贵礼物(上升22.1%)、鞋类、有关制品及其他衣物配件(上升14.6%)、杂项耐用消费品(上升12.5%)、百货公司货品(上升9.9%)、家具及固定装置(上升9.8%)、食品、酒类饮品及烟草(上升8.5%)、服装(上升8.4%)、杂项消费品(上升5.4%),以及超级市场货品(上升0.8%)。
另一方面,二零一零年四月与上年同月比较,燃料的销货数量轻微下跌0.7%。
截至二零一零年四月底的三个月,与先前三个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微升0.1%。
这些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主要是用来量度本地零售业机构单位销售货品的收益,以评估本地零售业短期的业务表现。数据包括消费者在货品方面(但不包括在服务方面)的开支。此外,它们包括访港旅客(但不包括香港居民在境外)在货品方面的开支。因此,数据不应视为消费者整体开支的一个全面指标。在这情况下,数据使用者可能注意到消费者在服务方面的开支占消费者整体开支的比重越来越大。
对消费者整体开支趋势有兴趣的人士,应参考作为本地生产总值一个主要组成部分的私人消费开支的按季数列。根据广泛资料来源编制的私人消费开支统计数字,涵盖了香港居民不论在本地或境外在货品(包括从所有途径购买的货品)和服务两方面的消费开支。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零售业销售在四月份继续录得双位数字的按年升幅,但经季节性调整的零售业销量在最近数月则大致平稳。收入和就业情况随经济复苏更为稳固而逐步改善,加上访港旅游业增长,都为零售业务带来持续的支持。
发言人补充,近期外围环境不明朗的程度有所增加,加上资产市场整固,可能会稍为减慢本地消费需求的增长动力。不过,访港旅游业进一步扩张,应继续对零售业务有利。
进一步资料
表一列出二零一零年三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类别划分的零售价值指数及零售业销货价值的修订数字,以及二零一零年四月的临时数字,其中零售价值指数是以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期内的每月平均零售价值指数定为一百。
表二列出二零一零年三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类别划分的零售量指数的修订数字和二零一零年四月的临时数字,其中零售量指数是以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期内的每月平均零售量指数定为一百。
表三展示零售业总销货数量的变动情况。它列出以原来数列计算某月份与上年同月比较的按年变动百分率,及以经季节性调整数列计算,截至所示月份的三个月与先前三个月比较的变动百分率。
零售业机构单位的分类是采用「香港标准行业分类」。该行业分类用於各经济统计调查,把经济单位拨归不同的行业类别。政府统计处在二零零八年十月推行新的「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后,「零售业销货额按月统计调查」已作出改变,采用新行业分类编制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由二零零九年一月起,所有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均按「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编制。
以「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为基础的一系列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已作出后向估计至基期(即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用户如对后向估计的统计数列或统计调查结果有任何查询,请与政府统计处经销服务统计组联络,电话:2802 1258 或电邮:mrs@censtatd.gov.hk。
更详细的统计数字刊载於《零售业销货额按月统计调查报告》。用户可於政府统计处网站免费下载(网址:www.censtatd.gov.hk/products_and_services/products/publications/statistical_report/commerce_and_industry/index_tc.jsp)。
完
2010年6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