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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许晓晖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马头围道45号J楼宇倒塌调查报告」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何钟泰议员提出「马头围道45号J楼宇倒塌调查报告」的动议,刚才多名议员就议案从居民、建筑安全和大厦管理等关心范围,提出修正,政府各部门和各位议员一样,一直非常关心受影响的灾民,以及香港楼宇,特别是旧楼的安全、维修和管理的状况。
马头围道45号J座当日发生塌楼事故后,民政事务处马上开放临时庇护中心收容灾民,并设置跨部门援助站,为受影响居民提供紧急援助与服务。当时的即时具体措施包括:
开放临时庇护中心;在塌楼现场、临时庇护中心及医院等地方,设立跨部门援助站,为居民作即时登记;向已登记的灾民发放援助金,以解燃眉之急;统筹各政府部门及志愿机构在临时庇护中心的服务,为灾民及死者家属提供膳食、援助物资及心理辅导;在石篱安排单位作临时居所,为灾民准备基本家居用品;联系屋宇署向灾民解释拆卸楼宇的安排;於岁晚时资助慈善团体为灾民举办团年宴;另外有居民当时未赶及取回财物,我们亦安排居民在楼宇拆卸前,返回居所取回重要物品。
综合来说,在善后支援方面,我们在经济援助方面,九龙城民政处共向74户合资格居民发放援助金。在房屋安置方面,部分受影响的居民获房屋署安排暂住石篱。政府并已根据相关规定,为灾民进行评估及安排房屋援助。社会福利署亦已向房屋署推荐30多个符合体恤安置条件的家庭。至今,大部分有需要的居民已获房屋署编配公屋,其余的个案亦已转介市建局按有关重建计划下的方案处理。
另外,社会福利署的社工会继续密切留意受影响家庭的情绪和其他福利需要,为他们提供适切的支援、辅导、情绪支援和跟进服务等,务求为受影响居民提供持续的支援。
至於在楼宇安全与大厦管理方面,导致建筑物出现危险的状况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突发事件,第二类是由於楼宇长期失修。前者能否避免要视乎个别情况而定,后者则可透过检验和维修,确保大厦处於安全状态。安排检验和维修的方法很多,如按楼宇情况在有需要时作一次性的安排。而更全面的做法是透过定期检验和进行所需的维修。
大厦管理需要业主的共同参与,是长远和恒久的工作。通过妥善有效的大厦管理,可以有系统地保养各项设施,及在较早的阶段侦测到大厦潜在的问题,采取及时的维修工程,减慢楼宇老化的速度,保障业主、住户及市民大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刚才发展局局长已经简述了政府在达致妥善楼宇检验和维修方面的工作。
现在让我专注谈谈大厦管理这方面。
私人大厦是业主的个人财产,管理及维修私人物业是业主的责任。现时全港约有四万幢私人大厦,其中约一万六千幢已经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成立业主立案法团。法团是独立法人组织,在法律上代表所有业主管理建筑物的公用部分,行使和执行有关的权利和职责,以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此外,有大厦业主选择成立其他居民组织如业主委员会等,或透过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协助处理日常的大厦管理和维修工作。
我们关注到部分旧楼业主虽然明白和认同管理及维修大厦是他们应尽的责任,但碍於经济和组织能力所限,对自己居住的大厦的管理与维修或会感到「有心无力」。因此,民政事务局已联同香港房屋协会和物业管理专业团体,於本年四月推行一项名为「大厦管理专业服务」的试验计划。试验计划的目的是为旧楼单位的业主免费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意见及跟进服务,致力改善旧楼的管理状况。这项计划的其中一个特点,是结合了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专业人士的力量,携手改善旧楼管理、维修和安全的问题,为有心但未有能力的业主,提供更适切的支援及服务。
由物业管理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小组,已开始逐家逐户进行家访,联络和接触业主。专家小组会为目标楼宇撰写大厦管理检核报告,检核报告将对大厦的设施,包括外墙、天台、公用部分的窗户、大厦大堂、电力和供水系统、消防和照明设备、及位於公用部分的僭建物等多方面作出评估。在撰写完大厦管理检核报告后,专业人士会跟业主解释报告的内容,并就其有关提高楼宇安全性、改善大厦的维修状况等提出具体建议。专家小组也会为法团负责人及业主提供大厦管理方面的培训,透过分享他们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加深法团负责人及业主们对大厦管理的认识。
房协及民政事务处会配合专家小组的家访及专业意见,为大厦筹组法团,并把有关单位的业主组织起来,以商讨及通过所需的大厦改善计划。此外,专家小组会协助业主及法团申请各项由政府、房协和市区重建局提供有关大厦维修的资助及贷款计划。他们也会协助法团就改善或维修工程制定标书及跟进标书的审核及落实。
专家小组已发信联络和上门接触约460个单位,部分业主反应积极,专家小组正全力跟进各项业主关心的物业管理事宜。
我们希望经过一年的实践,让旧楼业主承担责任。同时,我们要视乎计划的成效,就旧楼管理服务作适当调整,并与专业物业管理协会研究可行的策略。
王国兴议员提及关於规管香港的物业管理行业。本港现时约有八百家物业管理公司,规模大小不一。大型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数目众多,提供的服务比较全面和精细,例如会为住客会所、游泳池等设施提供管理服务。另一方面,规模较小的公司,通常以较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清洁、保安等基本服务,而且管理的大厦数目较低,甚至有些小型的物业管理公司只会管理一座大厦。目前,本港四万多幢私人大厦当中,约有两万四千幢已聘请物业管理公司。
随公众对大厦管理事宜的关注与日俱增,市民对物业管理公司和从业员的服务水平和要求也渐趋严格,当中有建议认为政府应该设立发牌制度。为了能够掌握更多有关的资料,我们已
手对规管物业管理行业这个课题进行研究。在第一阶段的研究中,我们就三方面,包括第一:本港物业管理行业的运作和概况;第二:海外和内地规管物业管理行业的方式;以及第三:本港规管其他行业的经验这三个范畴,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并且已经於二○○八年七月向民政事务委员会
报首阶段的研究结果。因应有关结果及议员的意见,民政事务总署现正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包括探讨不同规管模式的优点和缺点,以及有关运作安排。我非常希望议员在今日的动议辩论中就不同程度的规管模式多发表意见,让我们可以集思广益。
至於人手安排,同样是王国兴议员提及。民政事务总署一直为业主及法团提供多方面的协助。民政处的联络主任会定期探访全港所有私人大厦,鼓励成立法团,并会就成立程序,向业主提供协助。法团成立后,民政处职员会应邀列席会议,就法团的运作向业主提供意见。他们也会处理有关大厦管理的查询和投诉,及协助解决业主、法团、管理公司之间的一些纠纷。
民政事务总署现时约有110名联络主任从事大厦管理的工作。为了辅助各地区大厦管理联络小组的工作,各民政事务处亦有聘请社区干事。社区干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进行家访和调查,以及与业主和业主立案法团保持密切联络,并会在有需要时出席会议。
我们听到议员的意见。他们认为由於社区干事并不是合约员工,推广大厦管理并非他们全职的工作,加上各人的资历和经验都不一样,所以对社区干事在推广大厦管理方面的成效表示疑问。虽然民政事务总署已经为社区干事安排在职培训,不过有议员表示,仍然有些社区干事列席业主会议时未能解答业主和法团的问题。此外,有些议员在审议关於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的计划时表示,担心民政事务总署现时的人手资源不足以应付两个计划所带来的工作量。
大厦管理涉及多个不同范畴,是相当复杂的课题。我希望仔细聆听各位议员的意见之后,再作回应。
多谢各位。
完
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