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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任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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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日)宣布再度委任翟绍唐资深大律师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主席及委任一位新成员。

  上述由行政长官根据《监警会条例》(第604章)第5条作出的任命为期两年,由二○一○年六月一日至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这些任命刊载於今日的政府宪报。

  翟绍唐主席现时的任期将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届满。他是资深大律师并拥有丰富担任公职的经验。现时,翟绍唐亦是暴力伤亡赔偿委员会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和「沙士」信托基金覆检委员会的主席、行政上诉委员会及非应邀电子讯息(执行通知)上诉委员会的副主席,以及电讯(竞争条文)上诉委员会的成员。

  新委任的成员为马恩国教授。
  
  监警会现任副主席为李国麟博士、林大辉博士及石礼谦,其他委员为杨耀忠、谢德富医生、王沛诗、阮陈淑怡博士、林志杰医生、张妙嫦、陈嘉敏、张达明、张仁良教授、方敏生、吴克俭、陈培光医生及郑经翰。
  
  政府发言人表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於二○○九年六月一日起生效,监警会於同日成为法定机构,根据《条例》执行其职能和行使《条例》赋予的权力。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我们很感谢监警会辛勤工作及提出真知灼见,并且期望继续从监警会的建议中获益。」



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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