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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低证券及期货交易征费令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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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证券及期货(征费)(修订)令》(命令)今日(五月二十日)在宪报刊登。该命令旨在把证券、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征费减低百分之二十五。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说:「减低征费的建议会减少投资者所须承担的交易成本,有助本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发展。预计该建议每年可为市场节省约三亿八千六百万元的交易成本。」

  根据该命令,买卖证券的征费率会由百分之零点零零四调低至百分之零点零零三,以减低卖方或买方所须缴付的征费。买卖期货合约的征费会由0.80元调低至0.60元。买卖小型恒生指数期货合约、小型恒生指数期权合约、小型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货合约、股票期货合约或该类合约的期权的征费会由0.16元调低至0.12元。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条例》),如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某财政年度内,其储备金在扣除折旧及所有准备金后,为数超逾该财政年度预算营运开支的两倍;以及该会没有未清偿债项,则该会须谘询财政司司长,以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减低征费率或款额。

  发言人说:「由於过去数年的成交额大幅增加,证监会累积颇多的储备金,因此政府按照《条例》调低征费率;而为顾及证监会维持稳健财政状况的需要,建议的减幅亦属合理水平。」

  该命令会在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如获得通过,该命令会在本年十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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