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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港珠澳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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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今日(五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江华议员的提问所作的答覆:

问题:

  港珠澳大桥的香港口岸(下称香港口岸)将设於大屿山机场岛东北对开水域,填海工程将会在本年第三季启动。早於二○○六年,已有人建议在香港口岸区附近发展汽车酒店、大型展销场、大型消闲娱乐和购物等设施,以带动桥头经济,并提高大桥的车流量及拉动大屿山的经济发展。当局曾表示会考虑有关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具体计划在香港口岸一带发展迎合内地车辆及旅客需要的交通配套和上述设施,以发展桥头经济;

(二)鉴於本人得悉,现时机场岛尚有若干幅土地可作新用途,而香港口岸的兴建工程仍处於筹备阶段,政府会否考虑联同香港机场管理局就如何利用有关土地创造桥头经济作详细的规划;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及

(三)香港、内地及澳门三地政府计划实施的一次性跨境私家车特别配额试验计划的最新进展、大致的规划和配额分配方法为何;会否按车辆类别及按车辆属政府、企业及个人所有分阶段实施?

答覆:

主席:

(一)当我们考虑港珠澳大桥的陆点暨香港口岸的选址时,经济效益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现时香港口岸将会在香港国际机场东北面,以填海方式兴建。口岸占有通达有利的地理位置,并邻近香港国际机场;口岸内更会建有四通八达的路段以便往来新界西北和北大屿山。因此,香港口岸除了提供出入境、海关和公共运输交汇设施外,将会成为香港西面的一个策略性多式联运枢纽,其交通及经济效益会辐射邻近地区,大大提高该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

  然而,由於香港口岸涉及填海工程,基於环保及财政的考虑,我们应尽量把填海范围减至最小(目前估计约为一百三十公顷),并以提供土地以容纳港珠澳大桥的过境和交通运输设施为主要目的。此外,香港口岸位於机场邻近,有关的建筑物须遵从机场障碍物高度限制,介乎主水平基准二十五至五十米之间,亦须避免建筑物的体积过於庞大以致可能引起对视觉的影响。基於以上考虑,我们不建议在香港口岸引入大规模的商业发展。但我们同意若有空间应善用该土地发展跟商业活动有关的设施,以带动口岸的经济活动,同时方便旅客。就此,我们会在香港口岸的详细设计阶段探讨能否容纳适度规模的商业活动,以服务和满足旅客的需求。

  要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及香港口岸在促进邻近地区「桥头经济」的效用,我们须在香港口岸与香港国际机场、东涌、大屿山其他地方和屯门之间提供便捷的运输服务。该等服务会鼓励经港珠澳大桥抵港的旅客使用这些地方的商业设施(例如亚洲国际博览馆、邻近的酒店、东涌的购物商场和大屿山的观光地点),为这些地区创造商机。因此,我们会在规划有关的接驳交通服务安排时,会就此作出相关的考虑,令港珠澳大桥能有效带动邻近地区的经济发展。

  至於口岸区邻近地区的发展,土木工程拓展署联同规划署将会待港珠澳大桥香港接线和香港口岸工程敲定详细规划,以及《香港国际机场2030规划大纲》研究完成后,视乎有关的详细规划及研究结果,决定可否尽快展开东涌余下发展的规划及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当局在东涌余下发展的规划及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中会考虑周边的发展,包括港珠澳大桥及机场发展,以制订发展建议。当局会评估建议发展的各方面影响,包括环境及交通影响的评估等,并进行公众谘询。

(二)政府根据有关土地契约把香港国际机场的土地批给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根据机场管理局条例,机管局须本维持香港作为国际及地区性航空中心的目标,营运和发展香港国际机场,并须按照审慎的商业原则和顾及安全、保安、经济原则及营运效率的情况下处理其业务。

  位於机场岛北面的商业区将会有约七公顷的土地可供发展。机管局正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委托顾问公司,研究如何发展该等土地,而在制定发展有关土地的策略时,顾问公司须考虑的因素包括满足机场运作需求、机场周边的土地规划,以及发挥机场因大型跨境基建(特别是港珠澳大桥)与珠三角地区更为通达所带来的经济协同效应。有关顾问研究预计需要六至九个月完成。我们相信有关发展策略将会有助创造「桥头经济」。

(三)随新的陆路口岸投入服务,粤港政府认为有空间可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放宽私家车过境的限制,以满足对跨境交通的不同需要,加快中港融合的步伐。就此,粤港双方正商讨放宽过境私家车的规管安排,计划在现行私家车常规配额以外,引入一次性特别配额供未符合申请现行私家车常规配额的车主申请,使更多人可使用私家车出行。有关项目亦已被纳入《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内。

  香港和广东省当局已原则上同意在深圳湾口岸推行试验计划。有关计划会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发放香港私家车特别配额,第二步是在香港私家车特别配额成功推行之后才再发放广东私家车的特别配额。双方仍在商讨有关的实施细节,包括拟提供的配额数目、发放条件、申请程序及出入境所需手续等。确实的推行日期,要视乎双方商讨实施细节的进度。

  其他过境车辆,包括属营运性质的货车、旅游巴士及出租车,均有恒常的业务需要往来两地。属临时性质的粤港一次性特别配额,不能配合这些车辆的业务和过境需要。所以,把这些车辆纳入一次性特别配额计划之内,并不适合。

  另外,粤港澳三方已就使用港珠澳大桥的车辆的规管事宜开始研究。由於涉及三地不同的法规、交通规管、运作模式及道路系统,因此三地政府须小心研究相关的规管事宜并筹划可行的方案,以便利往来三地的车流。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若在深圳湾口岸成功推行,对将来把计划扩展到港珠澳大桥具有示范作用。



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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