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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暂时中止高伟宁的注册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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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金融管理专员已暂时中止高伟宁载於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根据《银行业条例》第20(1)(ea)条所备存的纪录册的有关资料,为期五个月,由二○一○年五月十四日起至二○一○年十月十三日止*。

  金管局的调查发现,高伟宁於二○○七年七月受雇於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时,向一名客户销售Constellation信贷相联可赎回债券(雷曼兄弟相关产品)时:

  .未有尽责地向有关客户披露及解释该产品的风险,亦没有确保产品适合有关客户;以及

  .未有按照银行的内部管控程序为客户填妥风险披露声明。

  在厘定具体处分时,金融管理专员已考虑这宗个案的所有情况,包括有关客户所蒙受的损失,以及高先生过往并无被纪律处分的纪录。

*个案发生时,高伟宁名列於金管局根据《银行业条例》第20条备存的纪录册内,是就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而受雇於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人士。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经理罗存慧     2878 1687或
传讯主任胡嘉莹   2878 8246



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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